2015年承德市残疾人事业统计分析报告

20.04.2016  13:14

 

  2015年,承德市各级残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助残工程,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残疾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 在3个市辖区和7个县全面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1775个,配备1777名社区康复协调员。7个县区的6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34人。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3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46例;为16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例复明手术;为1126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40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42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设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5个,年度新收训聋儿35名,在训聋儿164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162名。               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地市级康复机构2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25人次;共对1236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70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4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市级康复机构3个、县级康复机构6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5人次;全年共对300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90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10个县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4035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6.1%,显好率达到61.0%,社会参与率达到52.4%,肇事率0;对41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对35名孤独症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2024件,其中装配假肢53例、矫形器115例,验配助视器1685件。 二、残疾人教育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34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个,在校生15人;其中聋生15人。有17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三、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 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556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321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97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9人,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119人。城镇在业人数达5104人;106792名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85862名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2个,均为残联兴办2个,1660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61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09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1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职称评审。         四、残疾人扶贫工作 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18555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14257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1845人次。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20个,安置404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745户残疾人。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2015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实施,已有3889名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93.8%,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18990名重度残疾人,其中17870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9.4%。有22726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65487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3889人,参加医疗保险4862人,城镇8035人和农村70414人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362名和5024名;130313名和3028名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1858名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12个,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7个,日间照料机构2个,综合托养服务机构3个。年度共为1662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机构之外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570人。 六、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 有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个,播出公益广告个;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1个,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5场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3次。 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7次,350人次参加;设立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9个;培训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35人次。 七、残疾人维权工作   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市级1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次,130人次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1个,30人次参加。 截至2015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个,办理案件1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1个,办理案件1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146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142人次。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出台了1个市级、1个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有市级无障碍建设领导协调组织1个、县级无障碍建设领导协调组织10个;各级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4次,为166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241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八、残疾人组建工作 市级残联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副理事长;9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202个,已建率达到100.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02名;已建社区(村)残协2225个,已建率达到100.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375名。 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255人。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134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1504人次。 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55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0%;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0%。 九、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截至2015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1个,总建设规模15154.78平方米,总投资2432.61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1个,总建设规模48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 十、残疾人信息化工作             截至2015年底,2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 十一、统计数据分析               数据表明,2015年度,我市残疾人各项指标总体平稳均衡发展,更多贫困残疾人得到了康复服务,更多贫困残疾人生活得到了保障,更多残疾人享受到了受教育的权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面临的任务也十分艰巨,残疾人的扶贫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长效扶助政策还需要进步制定和完善,同时,需要引进专业的技术性人才,保障和推进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