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院发布2015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

24.08.2016  18:41

8月24日,石家庄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中院副院长张保江出席并就白皮书内容作了说明,省、市十余家媒体应邀参加了发布会,中院行政庭庭长纪庄业、副庭长任高彬与媒体进行了互动。

白皮书显示:2015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同比增长一倍,一、二审行政案件首次超过非诉执行案件。2015年5月1日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全市法院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共1848件,与2014年同比上升100.2%。其中,一审行政案件1402件,与2014年同比上升108.6%;二审行政案件446件,与2014年同比上升77.7%。另,受理非诉执行案件1666件。一、二审行政案件首次超过非诉执行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仍多发于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领域。2015年,在全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案件仍多发于公安、资源、城建、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工商、民政、环保等领域,上述八类案件占全部案件的45.8%。行政机关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持续下降,反映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在审结的1164件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130件,败诉率为11.2%。与2013年的20.9%、2014年的16.4%相比均有所下降,创2010年以来近六年的最低,表明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准执率与上年基本持平,表明行政执法的能力仍有待加强。2015年,全市法院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666件,与上年相比增加665件,同比上升66.4%。其中,裁定准予执行702件,准执率42.1%,与上年基本持平。和解撤诉率继续呈上升趋势,说明法院协调化解力度加大。2015年,在全市法院审结的1164件一审行政案件中,经法院协调,原告主动撤诉和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共273件,撤诉率为23.5%,与2014年17.5%有所上升,表明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协调化解力度。

白皮书还对行政机关需要引起重视和改进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在行政执法方面,主要表现为:事实认定能力欠缺,主要证据不足;法律理解适用存在偏差,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执法程序不规范不严谨,不能严格遵守程序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怠于、消极、延迟履行或拒绝履行的情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够规范统一、执法标准和幅度不统一。在行政复议方面,主要表现为:复议机关的复议纠错功能发挥欠佳,有的复议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还不到位,在对下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和总结执法经验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在应诉方面,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还未落到实处,积极性不高,过分依赖普通工作人员或律师出庭;出庭应诉人员的应诉能力不足,有的缺乏基本的应诉常识和技巧。同时,对行政机关如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推进法治石家庄建设,白皮书中提出六点建议:一是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二是加强素质培养,切实提升执法水平;三是抓好重点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的功能作用;五是切实加强应诉工作;六是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完善公开透明的政府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