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省残联政府信息公开自评总结报告

18.05.2015  18:07

 

2014年,省残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省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大力规范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省残联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及时有效向公众发布政府工作信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条例》和《规定》的坚定性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省残联及时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制度,加深了对贯彻《条例》重要意义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坚定性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自觉性。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培训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做到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

二、 及时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我会结合《条例》和《规定》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等相关工作制度,对外实行所有业务公开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通过省残联门户网站等多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⒈按照《条例》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在规定期限内对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公开,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切实加大对省残联“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有关政策规定,按要求及时公开省残联本级及其下属单位的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与决算,具体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将财政拨款安排与“三公”经费同步公开,同时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3.规范操作程序,保证信息安全。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泄密现象发生,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公开方式灵活,宣传效果显现

⒈积极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及时调整、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利用省残联门户网站,通过网络等多种媒介,采取了灵活多样、覆盖面广的多种形式,开展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定期公开服务事项,宣传政务公开工作。

⒉对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部门动态、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进行公开,逐项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公众参与方面,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等多方位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等功能。在网站建设方面,政务公开首页的栏目、内容和布局更趋于完善合理,为用户访问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⒊通过政务公开加大宣传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积极宣传维护残疾人权益、关注残疾人的教育就业、指导残疾人的康复工作,以唤起社会的广泛帮助,争取更多的支持。在扶贫助残方面,通过简报、照片等形式,及时反映残疾人事业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总结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省残联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省残联信息采集报送审核暂行规定》、《省残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省残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责任单位分工》等一系列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与此同时,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我们及时对省残联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技术更新升级,按照《目录和分类规则》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平台建设。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省残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在政府信息的产生、收集、发布、监测、回应等方面还比较薄弱;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上,个别部室、部门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没有将应公开的政策、法规、规定等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在人员队伍建设上,目前没有专门信息中心及专职人员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且也缺少财政预算经费保障;由于资源手段匮乏,在重要舆情收集与回应以及新媒体应用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

六、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2015年省残联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特别是针对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及时研究落实解决办法,重点解决好网站测评存在的问题。

(一)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发布

按照《省残联信息采集报送审核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各部室、直属单位对各自业务范围内出台的新政策,要报分管会领导审定后予以及时发布,并根据“谁制定、谁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时报送相应政策的解读信息。

(二)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该栏目内容由计财部负责收集整理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提交给办公室信息人员上载。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及时发布按照“招标政策文件”、“招标采购公示”、“中标及实施情况”等,由采购部室或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

(四)充分利用新媒体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 通过省残联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大活动信息、残疾人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与残疾人和志愿者等形成积极互动。 二是 进一步完善各部室、直属单位分工协作机制,及时有效对各项工作进行回应或回复。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