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评出“2015年度浙江审计十大事件”
岁末年初,为充分展示2015年度浙江审计成果,体现浙江审计特色,浙江省审计厅在全省审计系统开展了“2015年度浙江审计十大事件”评选活动。通过征集推荐、征求意见、投票评选等环节,1月29日,“2015年度浙江审计十大事件”出炉。具体事件是: 1. 浙江省被列为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省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精神和审计署统一部署,浙江省被列为中央确定的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的七个试点省份之一。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分别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审计厅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浙江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 2. 出台《浙江省审计条例》。 2015年3月27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审计条例》,并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浙江省第一部规范审计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共6章48条,从审计事项和内容、审计权限和程序、审计整改和运用、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在全国率先把政策跟踪审计列为审计机关法定职能。 3.浙江省荣获3个2015年审计署优秀项目和1个表彰项目 。2015年,在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中,浙江省共获得3个优秀项目(钱江通道及接线工程南接线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台州市本级2011年至2013年财政涉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杭州市江干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村<社>“三资”监管机制现状专项审计调查)和1个表彰项目(奉化市农业经营组织运营发展状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署评选地方优秀审计项目15个,浙江省是全国获奖最多的省份,省审计厅本级实现了署优项目零的突破。江干区审计局连续两年获评署优项目。 4.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精神,省政府于2015年1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全面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和整改机制、进一步提升审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政府还于2015年6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首次对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配置等提出硬性要求。 5.“审计价值提升年”活动成效显著。 2015年在全省审计系统开展“审计价值提升年”活动,明确了推动一项政策或法规的“立改废”、推动一个体制或机制创新优化、推动一个“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或历史积案的妥善处理等“新三项”标准,取得良好效果。2015年,全省审计机关共移送处理事项380件,移送处理人员267人;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02.16亿元,核减投资额37.82亿元,审计提出建议被采纳6090条。 6.国务院领导对浙江省上报的审计信息作出重要批示。 2015年8月,省审计厅采编报送的审计信息《慈溪审计反映福利企业政策偏离助残目标》,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2015年12月,省审计厅和杭州市审计局联合报送的审计信息《审计反映公立医院改革瓶颈急待破解》,得到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批示。省审计厅把审计信息作为审计工作的核心产品来打造。2015年审计报告、信息专报被省以上领导批示126次,专报批示率同比增长34%。信息工作连续19年分别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7.审计工作报告引起社会热议。 2015年9月,省审计厅厅长徐宇宁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了《关于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引起社会热议,受到好评。报告突出了发展信息经济扶持政策、科技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重大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反映了审计发现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并对75家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点名通报。各大媒体报道转载98篇次,其中新华网刊发6篇。 8.深入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并取得实效。 2015年省审计厅共完成政策跟踪审计项目9个,反映问题69个,涉及10个市、15个省级部门,得到省领导批示11次。审计促进各地取消行政许可审批前置条件或停办行政许可19项;取消收费15项;问责36人。正面典型案例“浙江省大力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获审计署采用并报国务院。省审计厅还在全国政策跟踪审计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交流。 9.浙江省首次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省审计厅2015年在磐安县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明确了审计目标、审计内容、评价指标和审计方法。全省各地审计机关也因地制宜开展此项试点工作,如绍兴市通过审计模型量化资源资产;安吉县出台了《关于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生态责任审计的实施意见(试行)》;开化县出台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实施办法(试行)》;遂昌县通过试点构建了由36项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 10.杭州市审计整改绩效首次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评。 2015年7月,杭州市综合考评办正式向杭州市审计局核发了《杭州市考核活动许可证》,“审计整改绩效”自2015年起纳入全市综合考评。这是杭州市审计监督类工作事项首次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并在全省率先试行被审计单位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何刘坚 陈振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