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8年度“法治三个十”评选结果揭晓法院系统2人7个项目获奖

22.03.2019  11:30

   日前,河北省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评选结果揭晓,其中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立华被评为河北省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唐山法院依法判决见义勇为追赶肇事逃逸者无责案被评为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京津典型案例分析》、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类案件”阳光监督机制被评为2018年度“十大法治成果”。

  另外,尚义县人民法院南壕堑人民法庭庭长刘正忠获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全国首次社区矫正部门出庭作证衡水中院开庭审理四起假释案件被评为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赔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试行)》、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创新成果、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法院”便民新平台被评为2018年度“十大法治成果”提名奖。

  据悉,本届评选宣传活动为我省2014年开展法治典型评选宣传活动以来的第五届,由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网信办、河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主题是“维护宪法权威  ,  深化法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