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厅201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10.11.2015  12:02

各二级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原优秀青年基金)、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等五类,学校将按照科研业绩择优推荐。

(一)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自然科学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将按照科研业绩择优推荐。

(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校将按照科研业绩择优推荐。

(三)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此类项目原则上向学校15年新引进博士及新拿到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倾斜,按照科研业绩择优推荐。

(四)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主要支持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校将按照科研业绩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四)实行限额申报。各类项目申报指标见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以下简称业务平台)。我校具体指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