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法院:被评为2014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25.12.2014  17:37

    今年以来,三河法院积极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近日,该院被三河市档案局评为2014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截至目前,该院库存档案以诉讼档案为主,共计73727册,包括民事卷宗48408册、经济卷宗6237册、刑事卷宗7248册、行政卷宗831册、执行卷宗7601册;此外,档案室还收录了该院建院以来的各类文书、会计档案等共计2612件,鉴定资料档案218册、16盒,声像档案16盒。严格按照档案库房“八防”标准要求,为档案室配备必要的防盗门、灭火器、防虫剂、温度计、空调等器材,确保档案安全,杜绝偷盗、火灾、虫患等隐患;配齐了计算机、保密电脑、打印机等一应办公设施,为档案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同时,为切实加强档案管理水平,该院在已有的一名专职档案员的基础上,新配备了一名专职档案员,为档案工作有序开展创造了良好人力基础。

    为保证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运转,防止不规范借阅、调档现象,确保档案工作安全保密,该院先后制定了《档案库房管理办法》、《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统计登记制度》、《档案资料借阅、查阅规定》、《综合档案室立卷归档制度》等,使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多年来,该院从未发生过一起泄密、损毁、丢失和卷宗被盗事件。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