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30.03.2015  10:15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冀教高〔2013〕16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择优转型升级,开展2015年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工作,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资助进行建设,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及申报要求

1.建设数量

本年度共计划建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

2.申报要求

(1)课程要求。我校被评为“河北省精品课程”的课程(详见附件1)均可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已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不可重复申报。

(2)团队要求。主持人应具有教授以上职称,团队成员应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团队成员教龄不得低于3年;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鼓励深入挖掘名师名课资源,鼓励对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进一步创新。

(3)申报要求。课程负责人按照“河北医科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附件2)的要求提交材料,经学院审核汇总(附件3)后统一上报教务处。

二、评审方式

1.评审阶段。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建设课程。

2.公示及推优。校级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并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三、建设阶段

1.获得批准建设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录制数量不得低于全部课时数的2/3。

2.精品资源共享课每节课的录制时间均以30-50分钟为宜,组织主讲教师及有关人员进行拍摄和加工制作。

四、报送要求

1.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须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医科大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一式四份。

(2)2015年河北医科大学学院(部)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汇总表(附件3)。

2.报送时间:请各二级学院(部)于4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教务处医学教育研究室,电子版发到[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贾根深  陈晓洁,联系电话:0311-86265764

 

附件:1.我校河北省精品资源课程名单

2.河北医科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3.2015年河北医科大学学院(部)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汇总

 

 

                                                          河北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