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04.02.2016  18:12

 

省政府办公厅:

      2013年,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全省林业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统计数据自2013年1月1日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下发后,省林业厅高度重视,厅长、党组书记王海洋多次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处室、单位认真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 对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保密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要求各处室(单位)严格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制发单位填报 “河北省林业厅信息发布审批笺”,坚持一事一批;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界限不清、把握不准的信息,报厅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严密性,一年来我厅未发生任何失泄密问题。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 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处室、单位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了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省林业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4条,占40.3%;行政执法类信息11条,占8.3%;财政财务信息1条,占0.7%;规范性文件68条,占50.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移交省档案馆、图书馆情况

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中国河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后,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及时将纸质公开材料和电子版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进行了移交。没有超期移交等问题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部门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表现在公开政府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省林业厅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抓好社会高度关注、与群众密切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和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河北省林业厅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