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被评为2012—201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30.04.2015  17:47
2015年3月,我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2—201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我单位始终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到要硬”的原则,将争创“文明单位”作为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在创建过程中,我单位按照“创建工作有方案、有安排、有要求、有措施,具体活动有人管、经常抓、有实效”的基本原则,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创建计划,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在单位内部积极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圆满完成了完成市委、市政府,省会文明办和市直工委交办的多项工作任务,获得“石家庄市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单位将以此为新的起点,高点定位、再接再厉,更加深入扎实的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加快省会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幸福石家庄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