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30.12.2015  17:52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提高我校:十三五“开局之年申报项目的数量和水平,请各学院精心组织,做好项目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集中申报工作受理范围

1、研究系列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人才系列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台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

3、环境条件系列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具有中级职称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3、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获得过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

4、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研究生需征得导师同意后,可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导师同意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申请需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

6、非全职聘用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供聘任合同复印件及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三、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为3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不限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项目。

2、2015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16年度同类型项目。

3、连续两年(2014年、2015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不能申请2016年面上项目。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或同一年度内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申报工作建议安排

第一阶段 申请书撰写(2016年1月15日-2月5日)

申请人按要求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注重科研选题、查阅最新文献、项目整体设计、人员梯队安排、经费预算等细节。2015年未获得资助的,应认真参照反馈意见,对申请书进行调整、补充后继续申报。

第二阶段 项目论证(2016年2月6日-3月5日)

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对申请书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三阶段 审查、汇总、上报(2016年3月6日-3月 15日)

请各学院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拟申报人员名单及项目论证安排报送科技处。

申请人3月10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一份,科技处完成形式审查工作后,汇总上报。

五、申请须知

1、《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将于近期公布,科技处收到预订的纸质项目指南后即转发给各单位,申请人可到本学院科研办公室查阅,亦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或科技处主页查询。

2、2016年度所有项目的申请书均采用在线填报方式

首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及时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用于登录ISIS系统。申请人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

申请人在填写申报书时,按照系统提示,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一处、信息科学部一处及三处项目,必须选择“研究方向”,然后选择系统提供的关键词或者填写关键词;申请其他科学部项目的,可以直接选择和填写关键词。

3、强度与期限

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80万元∕项,资助期为4年;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资助期为5年;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80万元/项,资助期为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女性申请人年龄仍延长至40周岁)平均资助强度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100万元∕项,资助期为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调整为资助强度400万元(数学和管理学部为280万元),资助期限为5年。

申请人应特别注意,政策的最新调整应以《指南》最新公布内容为准,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资助强度有所不同,须认真阅读《指南》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4、经费填写说明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

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其中,直接费用预算不设比例限制,据实申报,审核确定。间接费用是按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比例核定,比例为20%。

5、请申请人2016年3月15日前将正式纸质申请书(含附件材料及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一式2份交科技处,申请书最后一页须由项目组成员本人签字,电子版应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一致,并发送至科技处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刘海峰 胡进勇 联系电话:80789733   80789732

                                                                                          科 技 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