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

29.10.2015  13:33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度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质监工作的主要思路和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质检总局的决策部署,坚持融入中心抓质量、多元共治保安全、转变职能促发展、适应形势强质检,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突出依法行政、健全制度机制,改进监管方式、严格风险防控,为建设“三个河北”做出积极贡献。全年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  深化质量兴省战略实施,促进河北发展质量提升

1.  深入贯彻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制定《推进质量兴省战略2015年行动计划》,召开全省质量大会,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牵动各行各业抓质量,以质量提升激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升级、“对冲”速度放缓。

2.  完善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强化对各级政府年度质量工作的考核,争取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推动各级政府抓质量、讲质量、重质量,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工作。

3.  改进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制度,发挥第三方研究机构作用,完善统计分析的程序、内容和发布的时间、节点、载体,增强分析结果的权威性和客观公正性,为政府决策和百姓知情提供依据。

4.  研究制定《河北省名优产品和服务名牌“十三五”培育计划》,推动创建国家、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完善名优产品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科学规范权威的品牌评价体系,扎实做好名牌产品规划、培育、评价、管理等工作。

5.  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继续将名牌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平台,扩大河北名优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展现河北企业和产品的良好形象。加强与各种媒体合作,组织好“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活动,加大对河北质量、河北制造的正面宣传。

6.  创新质量奖励制度,积极鼓励企业参与中国质量奖的申报和争创,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以质量提升“双五百、双五十”工程示范企业为重点,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培育形成一批懂质量、重质量的杰出企业家队伍。探索建立面向广大一线劳动者的质量奖励制度,鼓励万众质量创新。

7.  继续做好群众性质量管理工作。坚持不懈地把“五个一”活动做好做实,促进民营企业质量提升,推动200家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履行质量责任,向2000家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广泛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8.  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落实信用公示制度和严重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实现与其他部门信用体系的信息共享和结果互用,通过信用等级评价,促进企业自律,提升质量水平。

二、  突出标准核心地位,强化标准的引领作用和硬约束力

9.  搞好顶层设计,争取出台《河北省标准化工作十三五规划》、《河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河北省标准化资助办法》等配套文件,标准化工作向全省标准发展方向研究、工作重点谋划、扶持政策制定、标准化委员会作用发挥、标准执行的监督、标准状况与全省经济匹配度分析等方面深化。

10.  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创新、主导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促进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推动我省由制造大省向标准大省迈进。

11.  加强标准的制修订。以特色产业、优势技术和节能环保为重点,大力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加强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力争完成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地方标准50项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通信等工业类标准50项以上;交通运输、物流、旅游、文化、金融等第三产业标准60项以上。

12.  强化标准宣贯落实,加强对重大标准贯彻实施的跟踪评估工作,及时修订、清理、作废一批过时标准。组织行业协会、标准化研究机构,对重点标准及时推广应用,推动企业贯彻执行先进标准。选择1-2个标准开展标准评估活动,分析标准实施的绩效情况、执行情况和监督情况。

13.  创新标准管理方法,探索制定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以行业协会、企业联盟为基础,培育发展团体标准、联盟标准,引领区域产业提升产品竞争力。

14.  加强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申请、立项、审定、发布、评价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标准数据统计、标准查询和服务工作。

15.  结合河北产业特点,扩建一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引导各个标准技术委员会开展活动。加强与首都标准委的对接,推进标准协作项目的落实。

三、  拓展计量工作范围,强化计量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16.  以《河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确保1203家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开展能源计量数据的应用分析研究,完成配套政策措施,有序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数据在线采集工作,力争新增入网企业200家。

17.  严格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加强对环境监测器具的检定校准,确保企业用能和排污计量器具配备到位、量值准确。加大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的覆盖面,依法严肃处理严重计量违法行为。免费向社会发放一批计量维权砝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18.  完善量传溯源体系。研究制定《河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保证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开展全省性的计量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组织计量标准量值比对,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9.  广泛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加强“民用四表”的检定和结果分析,适时公布检定结果,督促器具生产者、使用者及有关方面切实落实责任,维护百姓利益。

20.  加强计量信息化建设。完善计量器具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实现计量检测、计量监管、计量执法结果的共享、互用。建立计量检定检测数据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促使企业利用检定数据和先进计量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能,探索通过计量水平反映全省制造业质量水平的方法路子。

21.  探索计量工作新模式。改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等计量管理工作模式,推进“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工作,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推动集贸市场、超市、商店等用于贸易结算的衡器以及医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四、  坚持服务和监督并重,促进认证认可事业快速发展

22.  争取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河北省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分类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

23.  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坚持在监督实验室执行相应标准上加大力度,在促进产业发展上下功夫,全面实行分类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单位、行业、环节的飞行检查。

24.  强化3C认证的“硬约束”作用。将电线电缆、童车等产品纳入风险监测和不定期监督检查范畴。

25.  探索检验机构物流园区驻园办公,帮助园区企业就地、就近、便捷地进行检验检测咨询和检验工作。融入河北治霾行动,推动机动车尾气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加强“车、油、路”统筹,全力保障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 

五、  健全特种设备监管新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上水平

26.  着力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健全“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抓好基层安全监督员队伍建设,健全配套政策,加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深入开展对重点问题和难点部位的攻坚行动。

27.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转变监管方式,从管设备转变为管企业与设备并重,督促使用单位做出安全生产承诺,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严格操作规程,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8.  强化电梯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全面排查电梯隐患,加快电梯应急热线平台建设,推动各设区市和直管县建立电梯应急处置中心,逐步实现全程监控和应急处置。推行电梯监管试点成熟经验,争取全省60%以上小区达到示范点安全管理标准。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开展老旧电梯评估鉴定,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对“问题”电梯要评估建档,通报地方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着力推动一批难点问题的解决。

29.  严密组织专项治理。组织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公共场所电梯、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监管,严防重大事故发生。运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完善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车用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强动态监管的能力水平。

30.  加强锅炉节能监管和燃煤锅炉安全监察,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在用锅炉能效测试,配合发改、环保、工信部门做好燃煤锅炉的拆除和改造等工作。

六、  强化主体责任,多元共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31.  推动多元共治全面落实。坚持在落实质量安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上下真功夫,健全责任体系和报告、考核、督查、评价、通报、约谈、追责的办法。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和预警信息,曝光质量违法典型案件,营造浓厚的质量共治氛围。

32.  创新证后监管工作模式。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动态监管和分类监管,坚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加强风险检测,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及时发布预警、消除风险。建立完善生产许可证退出机制,推动质量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督导企业建立承诺践诺诚信自律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33.  改进监督抽查方式,以消费品为重点,科学确定抽查的种类、方法和范围,全年工业品抽样不少于70种400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不少于6种1000批次,其它产品不少于500批次,实行快抽、快检,严格落实后处理,不断提升监督抽查的效能。

34.  开展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儿童用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车用汽柴油、食品包装材料等10类产品为重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培育和创建一批示范项目。

35.  推进区域产品质量提升。以《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为主线,拓展合作范围,深化项目落实,推进区域一体化。争取省政府出台《加强区域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以汽配、建材、农资等企业集中的生产区域为重点,大力开展区域性产品整治提升工作,防范质量安全事件,推动区域产品质量提升。组织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荐,引导获得地理保护产品的区域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识。

36.  加强煤质检验能力建设,各市根据当地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煤检体系,实现检验能力全覆盖。制定洁净型煤质量监管管理办法,从源头严把型煤质量。完善重点用煤单位和销售企业煤质报验制度,扩大煤质管控覆盖面。

37.  推进机动车安检机构分类监管,加强安检机构人员培训,推行安检机构建设运行规范,督促引导安检机构落实严格规范检验行为。完善与公安交通部门合作机制,严查违法行为。

38.  继续做好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强化对家用汽车销售企业(4S店)落实汽车三包规定监督管理,引入消费者及用户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4S店落实“三包规定”的综合评价。

39.  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水平,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帮助电商平台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用好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推行良好电子商务规范认证制度,监督电商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七、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质监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40.  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以及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保持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四大基础”的系统完整。

41.  落实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完善措施机制,推广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经验,暂停征收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8项收费。

42.  进一步简政放权,第一时间落实总局取消的除直接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之外的行政许可,对保留的省级发证项目再委托下放40%,完善“换证两免”工作制度,探索实行“现场集中审批”和“先证后审”许可模式,加强对发证承检单位监督考核,力争在现有基础上使企业获证时间再压缩15日以上。

43.  优化实验室资质认定流程。减少复评审和扩项工作程序和资料,试行各类变更审批告知承诺制,探索实验室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受理前置,破除行业潜规则问题。

44.  实现质监业务一个窗口对外,省局建立行政和事业单位统一的对外服务办事窗口。各市(县)局按本级政府要求,建好整合统一的对外服务办事窗口。

45.  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与省编委办共同研究推动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的整合改革工作,力争2015年重点行业和区域有较大突破。

46.  完成省局直属检验检测机构的整合,推进省级质检中心重点项目和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开放检测资源,探索实行社会共享,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经济发展。各市(县)局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本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和政府综合检验检测平台建设。

47.  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成立省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好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健全质监系统科技成果奖励规定,将科研项目立项及完成情况纳入对技术机构的考核。

48.  强化仪器设备研发、检测方法研究方面有推广前景项目的研究,选择1-2项成果做好推广应用工作,以科技进步带动技术机构的能力水平的提升。

八、  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以法制精神推进质检事业发展

49.  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加大质监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的推动力度,全面清理系统规范性文件,着力完善新形势下质监工作法规体系。

50.  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逐步实行执法过程全记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1.  发挥打假办作用,协调纪检、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适时开展打假治劣联合执法行动。用好“双打”案件信息公开和“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定期公布典型案件,主动“亮黄牌”,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震慑力。

52.  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以查办大案要案为抓手,围绕农资、建材、消费品、汽车产品等重点产品组织专项打假行动,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

53.  加强12365热线规范化管理,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完善举报投诉信息分析办法,提高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统计工作的针对性,为开展专项整治提供信息支撑。

54.  省局执法重心向“调查重大和跨区域质量技术违法案件,指导全省系统执法业务工作,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方面倾斜,通过健全重大案件督导督办制度、稽查建议书制度,督促基层排除外界干扰,依法查处严重质量违法行为。

55.  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省局法律专家委员会,探索建立公职律师专业队伍,加大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推广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办案的水平和现场处置能力,通过执法办案能手的评选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努力打造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九、  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一流的技术服务保障体系

56.  以“二基地”投入使用为契机,努力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精品实验室,形成在全国叫得响的河北质监拳头项目。发挥省级技术机构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大对基层检验检测技术机构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57.  支持各技术机构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开展对外联系合作,拓展业务范围,占领市场、树立品牌。建立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平台协作发展机制,实现优势互补。

58.  以落实《直属技术机构实验室及技术人员日常考核管理办法》为抓手,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抽查,督导各技术机构在整合改革过程中人员思想不散、工作干劲不松。

59.  加强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完善质监核心业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和综合应用平台,推动监管人员移动办公、移动执法,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质监数据协同与共享。通过质监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重点事项(产品监管、工作督查、突发事件)的远程监管和应急处置指挥,推进与检验检疫及工商、税务、公安、民政、人社等省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  以党的建设为龙头,努力打造高素质的质监干部队伍

60.  研究出台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通过健全组织制度和严格党内生活,建强基层党支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改进干部考核办法,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积极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61.  加强思想建设,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为主线,严格理论学习制度,通过丰富多样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的纪律,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强化干事创业的观念。

62.  改进学习方式和培训方法,加强业务知识考试考核,倒逼干部学习业务和本领。开展“执法办案能手”、“十佳检测能手”、“十佳技术带头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63.  重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强质监职能宣传,及时解决民意代表及社会公众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64.  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机制办法,加强监督巡查和明查暗访,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有效巩固深化“四风”整治成果。

65.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惩防体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强化纪律红线意识,有效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66.  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强化项目管理,完善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内审作用,深化“一审双查”,落实重点事业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和离任、任中审计,对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消除。

67.  坚持督查督办、机关标准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深化后勤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持续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工青妇工作,加强学协会管理,发挥好学协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