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省质监工作要点

05.02.2016  12:17

2016年度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融入中心抓质量、多元共治保安全、转变职能促发展、适应形势强质检的工作思路不动摇,着力推动质量强省战略实施,充分发挥质量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全面践行依法行政要求,大力提升监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稳步推进技术机构整合改革,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打造全新大质检工作格局,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质监部门应有贡献。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一、唱响质量强省主旋律,助推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

 

1.出台《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制定《河北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省2016年行动计划》,组织召开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动员会议,推进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建设。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相关政策性文件,争取有力的质量发展政策导向。

 

2.做好国务院对省政府质量考核相关工作。改进完善省政府对市级政府质量考核工作机制,优化考核内容和流程,探索第三方评价方式,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各市开展对县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强化对各市考核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考核结果,与组织部门搞好衔接,强化对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反馈与运用。

 

3.改进完善省政府质量奖评审机制,完善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激励政策和奖励措施,加大争创中国质量奖企业的培育推荐力度,争取更多的企业和个人获得中国质量奖。推广获奖企业经验,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

 

4.编制出台《河北省名优产品和服务品牌培育“十三五”规划》。科学确定省名牌产品年度培育评价目录,探索开发名优产品网上申报系统。完善名牌产品培育机制,推进千项名牌产品培育工程,开展“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增强“河北制造”竞争优势。加大名优品牌和质量奖宣传、保护和推介力度,不断提升“河北品牌”的影响力。

 

5.健全完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拓展质量管理统计分析范围,定期发布质量状况白皮书,不断提高权威性、可读性和含金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6.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大力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开展“五个一”质量提升活动,继续推进实施质量提升“双五百、双五十”工程,开展质量标兵评选活动,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质量表彰和奖励制度。

 

7.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申报和保护工作,开展“地理标志精准扶贫”活动,深化京津冀地理标志工作区域合作,建设和争创国家地理标志工作示范区,推动地理标志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四个质量基础,支撑和引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8.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规划部署和协调推动,在主要行业建立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口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标准制修订、标准化研究、标准实施推广服务等工作。

 

9.制定《河北省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指导企业制修订产品和服务标准,提高标准水平。

 

10.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清理整合地方标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节能环保、生态文明、公共安全、新农村建设和服务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120项,对好的标准予以重点扶持。

 

11.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切实发挥团体标准在引领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落实奖励政策,鼓励我省企业、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组织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化组织,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推动河北标准“走出去、引进来”。

 

12.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探索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工作,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配合总局做好首次京津冀地区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数据分析论证。加强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支撑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

 

13.加强标准化的宣贯,实施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提高重点领域产品标准水平。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等手段促进标准实施。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加强标准的宣贯、培训、咨询、技术服务。

 

14.积极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加强代码信息应用服务工作;推进物品编码改革,提升物品编码市场服务能力。

 

15.加强计量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围绕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等领域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全省新建计量标准100项。筹建省级产业计量中心,开展计量标准的量值比对、县级机构的计量检定证书专项整治等活动,保障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

 

16.加强工业与能源计量工作。继续推进能源计量在线采集工作,年内新增能源计量在线采集入网企业200家;深化能源计量数据的应用,探索开展单位产品能耗、主要用能设备能耗分析。 

 

17.加强计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专项核查,开展电子汽车衡等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强化对民用四表首检制度、加油机强制检定、能源及环保计量器具检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18.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巩固全省诚信体系建设成果,持续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稳步推进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管理模式改革国家试点工作,加强后续监管,对“C”标志使用企业试行“双随机”监督抽查。

 

19.引导检验检测产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对全省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引导我省检验检测机构找到差距,找准发展目标,促进全省检验检测产业综合实力提升。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服务。

 

20.以省局检验检测研究中心和全省国家级质检中心为基础,着力打造一批在国内乃至在国际领先的实验室。支持市县筹建国家和省级产品质检中心。把国家级产品质检中心列入考核范畴,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促进其市场竞争能力和水平提升。

 

21.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认证工作服务区域经济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模式,引导条件适宜的市、县开展有机示范区创建工作,发展有机特色循环产业。加强对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的宣传,引导和激励企业积极开展相关认证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在采购中优先选用节能、低碳产品,有效促进绿色消费。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22.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分析会、安全质量问题约谈会等制度。

 

23.加大特种设备监督监察和明查暗访力度。省稽查局成立特种设备稽查科,实行暗访常态化,加大后处理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根据责任单位的不同采取通报、约谈、吊证、取消资质、停用、曝光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24.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对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力度,研究完善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队伍管理制度,督导各地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网络。加强特检技术机构与市县局行政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定检率。

 

25.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冷库特种设备、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加大压力容器、大型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场所的安全监察力度,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取缔非法气瓶充装站,规范气瓶充装安全管理。

 

26.提高电梯安全监管水平。督导各地加大问题电梯的整治力度,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考核,推动《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建立电梯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规范电梯网格化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快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

 

27.加强标准化管理。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为抓手,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做出安全生产承诺,逐步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大幅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28.狠抓产品质量提升。探索推动产品质量提升有效途径,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联合、层级分明、目标明确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组织专项检查、监督抽查和行业调查,广泛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示范活动。以产品质量提升活动统领各项监督业务深入开展,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上台阶。

 

29.充分发挥生产许可证的政策约束作用,对因工艺装备落实、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及时注销生产许可证,积极推动“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和行业健康发展,服务于省政府化解过剩产能整体工作目标的完成。

 

30.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效。科学合理制定监督抽查计划,针对我省重点产品、区域性产品开展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覆盖率,创新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抽查工作流程,积极开展大数据分析,抓好监督抽查结果综合运用,加强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

 

31.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合理确定监测项目、依据和方法,根据监测结果组织风险评估,不断丰富风险信息来源,广泛收集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注重从监督抽查、生产许可、执法打假、质量申投诉等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风险信息,定期发布风险警示,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32.加强消费品和电子商务产品监管。将车用油、涂料、毛巾、家具、鞋、婴幼儿童装、床上用品、一次性生活用纸、食品相关产品等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消费品列为监督抽查的重点,提高消费品抽查比重,扩大监督范围,突出抽查与消费者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安全指标。加快构建“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

 

33.加强煤质检验和安检机构监管。推进煤检体系建设,加大煤质检测力度,按照职责权限落实监管责任,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改进管理方式,规范提升安检机构检验质量。

 

34.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服务。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有关规定要求,明确各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责任体系。制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并联审批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举办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探索取消换证企业的现场核查。选定区域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质量提升活动。

 

35.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监管。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思路、措施,规范行政许可和证后监管流程,提高资质认定评审质量和监管效率。加强对检测机构的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组织煤炭检测机构开展煤炭发热量、硫含量能力验证工作,继续开展汽车排放气体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初测工作。

 

36.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抓好以“双打”和“质检利剑”为主线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保持打假高压态势,查办、督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加强12365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加强热线值守,确保质监部门对外窗口的畅通。

 

37.深入推进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积极推动区域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协调召开区域产品质量提升现场会,交流推广成型的经验做法,对问题较多的区域政府实行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38.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推动企业加强质量诚信管理。加大对企业质量信用记录的采集、运用力度,加快省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协调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开展质量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

 

39.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认真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为重点,引入消费者及用户满意度评价机制,调查一批可能存在严重缺陷的产品,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强化质量责任管理。

 

40.促进服务业质量提升。在重点服务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动服务业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创建服务名牌,提高核心竞争力。落实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深入开展汽车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扩大服务质量监测范围,加强服务质量数据分析,强化对服务业发展质量的引领。

 

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破除影响发展的障碍阻力

 

41.在取消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流程上求突破。积极争取在减少审批事项方面做总局的试点,今年力争行政许可审批发证类别再取消几项,求得实质性进展,逐步将工作重点从审批发证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转变。

 

42.研究规范行政许可分级实施内容,明确省市县三级事权,结合实际编撰监管手册或指导文件,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主体和职责权限,促进各级监管工作落实。

 

43.推行痕迹化管理。落实好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推动行政监察行为痕迹化管理,有效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质监建设。拓展OA系统功能,建立可查可溯、全过程痕迹化管理的公文流转和档案管理机制。

 

44.推动科研工作开展。将质检中心科研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鼓励技术机构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开展科研项目攻关,提高质监领域课题的档次和水平。周密组织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加大重点科研项目支持力度,力争科研项目立项数量和申报奖项数量有新突破。

 

45.稳定推进技术机构整合改革。组织实施好省政府批准的改革方案,抓好省本级技术机构整合改革,为技术机构发展争取好的机制和政策,使职工真正得到实惠,享受到改革红利,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形成最大共识,保证整合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五、坚持大质监工作格局,实现全省上下合拍共振

 

46.扎实推进京津冀质监工作协同。制定年度行动计划,落实协调合作机制,加强京津冀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质量发展合作在政府框架下全方位落实。

 

47.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省质量和名牌领导小组、标准化委员会等机构的牵头领导作用,推进质检两局协调发展,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工商等部门的深度合作,强化省市县三级合拍共振,形成监管合力、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48.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信息资源规划,建立信息化标准管控体系,推进质监数据中心建设,搭建统一的应用平台,促进各业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升级行政事项电子政务系统,简化流程、完善功能、提升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移动监管手持终端开发应用,提升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水平。

 

49.加强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拓展微信、微博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质量文化和质监工作。协调组织好对各市、县政府主管领导的质量工作培训,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不断提升质监工作的形象和地位。

 

50.不断提升公民质量观念。充分把握“质量月”“世界计量日”“国际标准化日”“世界认证认可日”等时机,广泛宣传质量知识。坚持经常性地开展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活动,不断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常识。加强质量安全信息权威发布,引导社会公众理性消费。

 

六、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适应形势发展新要求

 

51.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队伍能力建设。适时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培训,促进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决策指挥能力、谋划统筹能力、监督执行能力不断提升。深入调研、科学计划,通过技术培训、业务交流、人才招录等形式提升干部业务能力。

 

52.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领导带头落实学法制度,严格组织法律知识普及和学习工作。推进河北质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运行,加强对行政审批许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市县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提升工作水平。协调相关部门厘清产品质量执法监管主体、程序和责任。

 

53.规范学协会管理。加强对现职人员在学协会兼职的管理。展开河北省质量与名牌学会与省局脱钩试点,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以换届为契机,逐步实现各学协会与行政部门在机构、职能、人事、财务、资产、党建等方面完全脱钩。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质监部门良好形象

 

54.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放在首位,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断提升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严格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日等学习制度,深入推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适时组织法律法规、党风廉政、保密等专题教育,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作风持续好转。

 

55.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干部作风建设情况、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抓早、抓小,预防为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支持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对待突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一案双查”。

 

56.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推动新版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落实,提升机关标准化工作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办公秩序,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公文流转、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办公用房保障、办公经费使用等规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57.坚持定期督办与专项督办相结合,围绕重大决策、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实行挂帐督办,推动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局党组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得到高标准落实,促进机关高效运转。

 

58.强化预算管理和财务保障。坚持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环节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预算管理理念。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做好经费转移支付工作,支持市县级局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

 

59.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和“体检站”功能,突出预算决算、任中经济责任、行政事业收费、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政府采购等重点,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加大审计问题整改监督力度,认真督导问题单位抓好整改。

 

60.弘扬质检文化。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弘扬“人民质检、质检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发扬“以质取胜、保国安民”的质检精神。

 

61.发挥好工青妇的作用。围绕质监工作特点,开展激励人、鼓舞人的文化娱乐活动,维护机关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62.扎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特点,积极为老干部提供更为贴切的人文关怀和个性化服务,保持老干部队伍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