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圆满完成 2015年度全市区域及交通噪声监测工作

31.03.2015  10:32
          为规范噪声监测点位管理,完善声环境监测网络,客观评价我市声环境质量。近期,监测中心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环境噪声点位编码》(HJ661-2013)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利用二十余天的时间,出动人员190余人次、车辆96台次对市辖区内400个区域噪声、368个交通噪声点位进行了监测。         此次区域噪声内容涉及“网格名称”、“网格边长”和“功能区类型”、“测点经度”、“测点纬度”、“测点参照物”和“网格覆盖人口”等项目;交通噪声内容涉及“道路长度”和“路段名称”、“路段起始点”、“测点名称”、“测点经度”、“测点纬度”、“测点参照物”、“道路总宽度”、“机动车车道数”、“车道类别”、“道路等级”和“路段覆盖人口”等项目。         监测中心高度重视此次区域交通噪声的常规监测工作,以强力推动环境建设为契机,经过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克服了人员短缺、工作量大等种种困难,按时圆满完成了此次监测工作,为创建生态宜居模范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