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增设行政监督、组织推动等内容

21.08.2014  13:43
    (柳韶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包括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组织推动等六个方面,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与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相比,今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增设了“行政监督”、“组织推动”等内容,重点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制度落实,依法行政理论研究等情况列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同时,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将编制政府及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将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中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建设”内容进行了分解合并。将“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突出了对平时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的考核。

      为使考核指标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省政府法制办将依照考核指标制定细则,对每项指标的主要考核内容予以细化明确,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及省直各部门,指导各地各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此外,省法制办还要依据考核指标及细则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