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2015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启动

05.01.2016  17:37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2015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已于2016年1月1日启动,持续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报送,以免因逾期未年报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异常经营状态。被列入异常将会使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用受损,多部门多种业务办理受限。

  自2014年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市场主体自主年报制度取代了从前的年度检验和验照制度。企业经营者省去了在登记窗口取号、排队等繁琐的年检验照程序,只需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hebscztxyxx.gov.cn),在平台上操作即可完成年报,大大方便了企业经营者。无法独立完成公示年报的,也可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由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指导填报。

  此外,工商部门还提醒,各类企业在按时年报的同时,也要检查企业即时信息的公示情况(不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还未进行公示要抓紧时间补录。在2014年3月1日(含)至9月30日期间设立或变更的企业,涉及出资情况的需要进行即时信息公示;2014年10月1日(含)以后设立或变更的企业,涉及出资情况、股权转让、取得或变更行政许可、知识产权出质和接受行政处罚的信息,也需要进行即时信息公示。即时信息的公示期限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