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关于办理2016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

25.04.2016  20:44

各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石家庄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石财教[2014]60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申请资助的专利在授权时归属我市。

  二、资助类别

  1、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职务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外观设计专利;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取得授权的专利。

  三、资助额度

  1、发明专利1000元,职务实用新型专利500元,职务外观设计专利300元;

  2、在符合前述条件的基础上,对获得授权的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申请费、代理费给予定额资助1万元。小微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3、对发明专利逐年增长且连续两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含)以上、增长率超过30%的企业、市属高校、市属科研院所给予10万元奖励资助;

  4、中小学生资助按额定标准,申报前需在本校公示。

  以上各类资助不能重复申报、发放。

  四、申请资助须提交的材料

  1、按《石家庄市专利资助申请表》、《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发明专利(量增)资助申请表》、《石家庄市专利资助申请表(中小学生)》的要求提交;

  2、申报材料原件由各县(市、区)审核。

  五、申请的受理、审批

  1、受理时间: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超出报送期限的不予受理。

  2、受理方式:上述各类申请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科技局(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初审,市科技局不接受专利权人直接报送。初审符合条件的专利资助项目,由初审部门汇总并分类填写汇总表(附件5-8)。

  3、提交方式:

  (1)除中小学校资助申请外,其它申请材料、汇总表及电子件交至704室

  联系人:牛聚伟、李晶莹  联系电话:85658504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2)中小学校资助申请材料、汇总表及电子件交至714室

  联系人:李晓梅          联系电话:8567701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石家庄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2、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

   3、发明专利(量增)资助申请表

   4、石家庄市专利资助申请表(中小学学生)

   5、2016年度石家庄市专利申请资助汇总表

   6、2016年度石家庄市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汇总表         

   7、2016年度石家庄市发明专利(量增)申请资助汇表

   8、2016年度石家庄市专利申请资助汇总表(中小学学生)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