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年底前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再提高3.4%

06.09.2016  19:04

    年底前,全市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与2014年相比,要提高3.4个百分点;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40%以上。9月5日, 石家庄 市召开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动员会,并下发《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方案》。

    为加快推进石家庄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完成2016年度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省年度考核目标,9月1日起,石家庄市全面打响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

    在此次百日会战中,我市将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对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具备入园条件且污水未经城镇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直排环境的涉水工业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故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数据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实施严惩。

    集中改善重污染河流水质。年内完成滹沱河、洨河两条河流的综合整治和水质提升,全面提升滹沱河、洨河沿线污水处理能力,在确保沿线污水处理厂全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基础上,采用“原位修复、泥水同治”技术,对底泥无害化治理,避免污染转移。滹沱河沿线相关县(市)、区,要加大中水回用比例,藁城区、无极县、晋州市、深泽县要在县域内建设生态湿地,水质达到V类标准,实现滹沱河水不出境。

    加快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对排查出的四支渠、南栗明渠、大马村四支渠、南位排水沟、方村渗坑5个黑臭水体,加快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确保完成全市消除40%以上的年度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全力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加大对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执法力度,严禁非法养殖、污水直排、库区内吸铁采砂等污染水源行为。全面推进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11月份全面开始隔离防护工程施工。

    彻底歼灭“十小”污染项目。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大力提升畜禽养殖综合整治。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明确畜禽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范围,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确保完成省确定的省会15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项目。

    从严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利用已安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远程自动抽样执法监测系统,对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出水不达标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依法严厉查处。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情况的排查力度,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全面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城镇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工程;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年底前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排放标准升级改造工作,年内藁城区水处理中心、晋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无极县长业水务有限 公司 、深泽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深泽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全市其他22家污水处理厂确保排水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重拳惩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惩处偷排漏排和向河道非法倾倒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及废污水的行为,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矿井、溶洞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首席记者 靳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