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11.09.2015  11:34

8月份以来,我省小麦收购价格下行,目前已经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为将我省小麦价格维持在合理水平,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种粮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9月10日经中储粮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自9月11日起在我省启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按照《预案》规定,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9月30日结束。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以2015年生产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每市斤为1.18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每市斤0.02元。

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进一步了强化行政监管和信贷监管。根据《预案》有关规定,中储粮、粮食局和农发行共同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共同组织验收、共同对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政策。为方便农民交售小麦,中储粮北京分公司与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共同确定小麦委托收储库点45家,分布在6个小麦主产市。从9月11日起,小麦收储库点开始按照上述价格和国家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收购农民交售的2015年生产的新小麦。9月11日,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北京分公司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就落实《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进行安排部署。

附:河北省执行《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委托收储库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