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因公出访及赴台交流计划的通知

12.01.2015  20:09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及教育厅要求,因公出国境(含赴港澳)访问及赴台交流需于年初申报年度出访计划,未列入出访计划的将不能报批。因公出访是指我校在职教职工和在校生由学校及上级部门派遣、非个人支出费用、以执行公务(包括访问交流、参加会议、讲学、学习、任职、合作研究、培训、比赛等)为目的的出国(境)活动。为做好2015年因公出访和赴台交流工作,现将《2015年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计划总量》和《2015年赴台交流项目计划表》发给你们,请认真填写并附团组人员名单,于2015年1月14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学校批准后上报。

 

附件:1. 2015年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计划总量

2. 2015年赴台交流项目计划表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