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4年后再发五评称拐点将至 曾推动限购出台

15.07.2014  08:34

   (原标题:时隔4年新华社再发楼市五评)

  在楼市进入“拐点”的敏感时期,新华社昨日(7月13日)播发“五评房地产市场变局”系列文章之一。这是时隔四年多后,新华社再度发表针对楼市的系列评论。

  在这篇题为《三个“拐点”辩证看》的评论文章中,作者首先指出,房地产“拐点”对不同地方意义不同,有的要及时调整,把握由“黄金时代”进入“白银时代”的窗口期;有的还没尝过“黄金时代”的味道;也有的地方恐怕要为“青铜时代”甚至“黑铁时代”做准备了。

  文章接着指出,调控思路和调控手段“拐点”将到来。“市场经济是变化经济,要求我们接受变化、分化并趋利避害。机械生硬地削市场变化和区域分化之足,适‘拐点’之履,误人误己。

  文章认为,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一盘棋一刀切的管理习惯、思维模式明显不合时宜。31个省区市600多座城市,微观市场活动瞬息万变。一味药,治百病,这种思维模式、调控方式,非“”不可。

  文章最后强调,今天在中国很多城市,“买房能赚翻”的投机心态依然大量存在。买房者、土地财政的依靠者等各方应尽快迎来心态回归理性的“拐点”。

  新华社上一次就中国房地产连续发声,还要追溯到2010年三四月之交,彼时楼市正处于疯狂上涨期。新华社文章播发半个月后,“新国十条”出台,中国楼市进入长达四年的“限购期”。

  2010年3月28日至4月1日,新华社一连5天发表“新华时评”(题目分别为《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不能让楼市成为投机者的乐园》、《坚决清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疯狂的房价叫板土地招拍挂》、《“土地财政”还能维持多久》),痛批土地财政以及腐败现象所酿生的高地价、高房价。

  这被认为是中央政府向高房价“开刀”的先兆。果不其然,仅半个月后,4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4月17日,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即新“国十条”),旨在“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时隔四年后,在中国楼市库存高企、成交低迷,一些城市陆续放开限购的背景下,新华社再度连续发声,意味深长。

  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社并不是近期第一个发声的中央级媒体。7月7日,《光明日报》发表题为《“楼市降温”不是“崩盘”》的文章称,目前的房价仅是阶段性的回盘调整,而非全面崩盘。

  今年以来,楼市表现进入下行通道,而一些城市也纷纷传出取消或变相取消限购的消息。本月10日起,济南已经实施三年的新房与二手房限购政策正式全面放开。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价格下降的占半数。6月份的房价数据,预计将在本周末公布。

  与“拐点”是否到来的争论不同,对调控思路和手段“拐点”将到来的看法,共识远大于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