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01.12.2017  18:32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环保局: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60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石家庄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石环发〔2017〕67号),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

各督导考核组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分表》就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情况、河北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情况、监管能力建设情况、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情况、违法企业惩罚情况、“打击涉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和雷霆行动”有关要求落实情况对各县(市、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评打分,各县(市、区)得分排名情况详见附表1。

排名前5名的县(市、区)为高新区、晋州市、行唐县、赵县、赞皇县。排名后5名的县(市、区)为正定县、桥西区、长安区、鹿泉区、平山县。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此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是为了提高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执法水平。各县(市、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基本落实到位,但个别县(市、区)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工作懈怠,未按要求对辖区内各类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局。部分县(市、区)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企业月报填报率低;大部分县(市、区)在雷霆行动排查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部分县(市、区)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填写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环保部制定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要求,逐项逐条的进行检查。对排查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及时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月报信息。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对已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惩改到位,对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要下达限期整改决定,监督、指导所涉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于12月1日前将相关整改、惩处情况报市局。

 

附件:1.2017年石家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各县(市、区)排名表

 

联系人:樊小龙、翟红兵,联系方式:85816795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3日

 

2017年石家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

考核各县(市、区)排名表

排名

行政区划

1

高新区

2

晋州市

3

行唐县

4

赵县

5

赞皇县

6

无极县

7

新乐市

8

裕华区

8

栾城区

8

深泽县

11

井陉矿区

11

元氏县

13

高邑县

13

灵寿县

15

新华区

15

井陉县

17

循环化工园区

18

藁城区

19

平山县

20

鹿泉区

21

长安区

22

桥西区

23

正定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