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取得新成效

23.12.2014  16:59

近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在北京召开了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实施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了2014年各地实施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的成效、经验,部署了明年工作重点和思路。

  会议认为,补助政策实施三年来,在财政部和农业部财务司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农产品加工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中央财政安排6亿元资金,比上年增加了20%,扶持10525个农户和150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1.8万座农产品储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30万吨、果蔬贮藏能力49万吨、果蔬烘干能力35万吨。政策实施地区各级政府和农民群众普遍反映,项目选得对、选得准、作用大、效果好。 一是促进了农产品提质增效。 新型贮藏窖、冷藏库改善了马铃薯、果蔬的贮藏条件,马铃薯可存放半年以上不长芽、不皱缩,苹果、胡萝卜等果蔬可存放5-6月不腐烂、不萎蔫,保持了入库(窖)时的品质和外观,提高了贮藏产品质量。初步测算,补贴建设的标准化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马铃薯、水果、蔬菜产后损失率从15%以上降低至6%以下,相当于三年累计增加66万吨产量。 二是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 补助政策实施三年来,累计为农民减损增收8.92亿元,错季销售增收42.3亿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补助政策实施还给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培育了一批优秀农村职业经纪人,壮大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更多的农民就地就业,走出了一条以创业带就业的致富路。 三是促进了优势产业发展。 补助政策精准度高,导向性强,有效解决了实施地区农产品产后损失大、质量安全隐患突出以及卖难、价低等问题,增强了农民的市场预期,提高了发展特色种植业积极性。新型贮藏、烘干设施延长了农产品贮藏、加工期,实现了加工原料均衡供应,延长了企业生产周期,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了种植、贮藏、加工、销售各环节有机结合。 四是促进了市场稳定供应。 西北、华北、东北等马铃薯主产区,从马铃薯收获到出现霜冻天气,仅有7-15天时间,地头销售时间不超过半个月,低价、卖难、冻害等问题年年发生。新型马铃薯设施建设后,马铃薯销售期延长到7个月,不仅实现了农产品错季销售和均衡供应,而且通过设施集中建设,带动了专业市场发展和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增加供给、稳定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各地在补助政策实施过程中,创新了许多好的做法。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 各实施省(区)政府和农业部门对补助政策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把实施补助政策作为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为补助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资金支持。 二是注重优化布局。 各地在确定项目实施范围和实施区域时,坚持围绕促进主导产业发展,向优势产区集中,向种植大户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最大程度地发挥了补助政策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 各级农财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建立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共同决策、共同推动机制。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先建后补、两级审核、两次公示、技术培训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公示、施工、验收、公示、兑付奖补资金等程序进行。 五是加强宣传培训。 举办所有实施省区、县相关人员政策技术培训,并且通过电视、广播、网络以及印发明白纸、宣传页等多种方式解读补助政策实施要点和实施办法,做到了政策到位、技术到位、服务到位,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许多地方呈现出“一窖(库)难求”的局面。

  会议指出,实施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已经成为实现农业提质增效的有效举措,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推进优势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稳定市场供应的重要保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负责的精神,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和政策宣传,坚持向种植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坚持农民自主建设,坚持阳光规范操作,让农民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坚持一手抓实施,一手抓监管,确保补助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严格廉洁自律,坚守道德底线、法律红线、制度高压线,清清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绝不能出现违法违纪等毁干部、坏政策、损形象的事情发生。切实把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这一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农民,为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实施补助政策的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厅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省级技术支撑单位代表等6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