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

07.06.2014  03:44

 

2011年全省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科学监管为总揽,以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为目标,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强化企业监管,优化技术机构,建强县级队伍,提升社会形象,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质量保障。按照这一总体要求, 2011年全省质监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要点:

一、强化监管措施,为维护质量安全提供机制保障

(一)严格生产过程监管

1.修订《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管理办法》,制定《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细则审批程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质量考核评价细则》、《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办法》、《河北省产品质量风险研判信息管理办法》。

2.制定实施《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改进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变监督抽查模式,变过去只有省一级监督抽查,为以省为主,市县补充,三级监督抽查,确保监督抽查的真实性、科学性和预见性。

3.落实分类管理、日常巡查等监管措施,监督企业严把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质量关,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监管,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和定期检验,加强各类质量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和隐患治理,做到发现一起,治理整改一处。

4.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探索推广应用“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推进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强化对重点设备、最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管理水平较差企业的监管;制定《关于实施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一体化有关规定》,实行“监检合一”工作体制,切实发挥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的整体合力,提高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5.深入推行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总结30个试点县应用情况,研究网格化监管办法,扩大推广范围,促进网格化监管工作上台阶、出实效。

(二)严格专项治理

6.落实《区域性食品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制定《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严格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和巡查回访,开展小作坊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有效解决食品生产环节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问题,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全力守住安全底线。

7.继续强化对45个食品重点区域、20个食品大县、79个食品高风险点集中整治;抓好人造板、电线电缆等15种重点工业产品的整治。

8.开展气瓶“两站”整顿治理,推动车用气瓶安全管理法规建设,探索实施IC卡管理;开展电梯维保使用专项整治,提高电梯维保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开展辖区内压力管道安全状况普查、检验试点工作。

9. 抓好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扶持和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区域产业争创省级和国家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实现全省产业优化升级。

(三)严格许可准入把关

10.省局严格控制食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产品的生产许可,全省所有食品生产许可一律收回省局审查、许可,制定新增机动车安检机构设置实施办法,严格新上安检机构准入;对不涉及重大安全的产品生产许可该下放的要坚决下放。

11.严格控制区域审批,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集中生产区域,停止生产许可受理和审批,省局没有审批权限的建议国家局停止审批;对环首都经济圈内4个市14个县和沿海三个市11个县的生产许可项目,在政策范围内可以下放的坚决下放。

12.严格控制证后监管,开展对获证企业巡查、检查和回访,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强制退出;对长期诚信守法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产品市场质量信誉高的生产企业换证审核,在政策范围内下放审核权限,提高许可管理和质量水平。

(四)严格风险监测防范

13. 抓好风险信息收集,要强化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深入到企业和人民群众中对重点产业、产品进行明察暗访,强化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社会举报、市场销售等信息的搜集,形成共享机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14.抓好风险分析研判,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建立风险信息定期分析制度、专业研判制度,对收集的风险信息进行鉴别,找出风险产生的原因,制定风险处置方案。

15.抓好风险的处置,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产品要集中进行治理,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切实掌握安全监管工作的主动权,防患于未然。

(五)严格质量安全执法打假

16.抓好12365举报处置系统建设,畅通产品质量咨询、诉求渠道,整合信息资源。与行业协会、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联手建立“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作网络,完善执法打假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省际联动、部门联动的联合办案工作机制。

17. 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结合“双打”专项行动和酒类等10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化妆品、汽车配件和食品添加剂造假案件,严查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抓好农资、建材、家电下乡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等重要产品假冒伪劣案件的查处。

二、推进质量振兴,为维护质量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一)推进宏观质量管理

18. 制定《质量发展规划》,推动各级政府贯彻落实质量兴省战略,建立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考核机制,做好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工作,全省系统质量分析报告工作步入常态化,为各级政府权威可靠的决策参考。实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对潜在的苗头性质量问题做到早防控、早处置,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9.制定推广质量兴县、质量兴镇工作标准,开展质量兴县、质量兴镇工作经验交流,推进首批确定的17个质量兴镇示范点的质量提升工作。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0.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监系统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探索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推动广大企业强化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质量信用水平。

21. 深入开展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争创名优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实力。制定出台《河北省质量奖励管理办法》,规范评价认定程序,加强对获奖企业的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名优品牌的推荐、评价、审定、发布和各质量奖项的命名表彰。

(二)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

22.制定完善并落实全省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召开全省标准化工作会议。协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意见》的优惠扶持政策。

23.加强现代农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制定和采用,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又与国家和国际标准相协调的全省标准体系,完成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50项,省级农业、工业、服务业地方标准各50项。

24.完成采标认可120项以上,采标标志备案审查80项以上。完成34家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验收,新创建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家以上。组织引导加强第七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做好6家国家级、33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工作,新创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30家以上。

25.对全省现行有效的食品类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工作,加快推进国家法人库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物品编码体系。

(三)推进计量监督管理

26.加强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建设,改进计量标准考核模式,提高计量检定能力和标准考核质量,提升和完善量传溯源能力。以民生计量有效测量和溯源能力建设为重点,组织全省范围的计量比对活动,确保全省量值的准确、可靠。

27.在集贸市场开展“整治缺斤少两、诚信计量惠民”活动,加强对商业、服务业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力争使全省有主办者的集贸市场都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的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

28.加强对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确保检定率不低于95%,确保医疗卫生计量器具准确可靠。继续推动加油机计量防作弊功能启动,从源头消除加油站计量作弊现象,开展诚信加油站创建活动,争取全省诚信加油站不少于80%。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缺斤少两行为的打击力度。

29.贯彻落实计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在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工作审查,着力推进国家、省重点耗能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建设,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保证能力合格确认,提高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水平。

30.提高热量表检定能力,强化对热量表安装使用前的首次检定,严格供热计量器具制造型式批准和许可管理,从源头保障供热计量器具的产品质量;加快国家城市能源数据中心(河北)建设,为节能减排提供数据支撑。

三、建设科技质检,为维护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一)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31.贯彻落实《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在抓好技术机构整体水平提高的同时,重点做好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提升,计量技术机构确保年内60%机构达标,三年全部达标。

32.继续加强检测机构整顿整合,淘汰没有能力和没有市场需求的省级站。推进市县技术机构资源整合、管理优化,探索市以下技术机构集团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路子,做大做强技术机构,提升整体实力。

33.继续推进项目建设,争取家具、特种电缆、工程橡胶3个国家质检中心通过总局验收,管道元件国家质检中心开工建设。围绕石油化工、光伏能源、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谋划建设国家级质检中心项目。

34.抓好平泉、黄骅等11个县级局基建项目建设,确保今年全部开工,并按计划推进。做好系统非税收入上缴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两项改革,确保系统收入上缴和经费支出顺畅运行,保证专项经费支出进度,保证建设速度。

35. 适应财政改革的需要,加强支出监控体系建设,科学、细致、准确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全系统收入增长控制在10%以内。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证重点项目支出。

(二)提升技术机构科研能力

36.制定科研项目规划,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强化科研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组织对2006年以来省局补助经费科研项目的验收,提高科研项目结题率;做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宣贯,做好省局级科技成果奖的评审的组织工作。

37.开展技术标准、计量技术和标准物质专项研究,研发高灵敏度、高特异性食品和化学品安全关键技术,开展重点在用特种设备监控预警、在线检测、设备寿命预测等研究,形成一批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技术研究成果,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

38.推进特种设备基地和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配备仪器设备,完善检验手段,实现检验项目本辖区全覆盖。探索申请建立硕士培养点、博士后工作站,加强院校合作,推进质监科研工作的开展。强化科研成果应用,推广成熟的检验检测和管理技术,促进监管手段由传统型向现代化转变。

(三)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

39.深入开展实验室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推广工作,制定《河北省质监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开发“县级质检机构检验报告计算机管理系统”,起草检验原始记录编写规范地方标准,形成全省统一的实验室规范化制度体系。每个市新抓2-3家规范化管理示范点,推进技术机构每年都有大的进步和提升。

40.建立以系统内专家为主,系统外专家为补充的实验室评审员队伍,提高评审员管理和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实验室资质认定证前抽查机制,严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关,提高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重新认定工作。依托实验室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实验室科学分类监管体系,各市局对系统外获证实验室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价,将实验室分为三级进行动态监管。

41.推进信息化认证监管平台建设,研发“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信息平台”,推广和应用国家认监委研发的“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管信息系统”和“认证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系统”,切实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认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

42.建设集办公自动化、综合业务管理、网站信息发布、行政管理、基础信息服务和辅助决策6个系统为一体的河北质监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形成质监电子政务体系。

43.加快省局“1+7”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和专业应用系统的应用推广,实行电子公文网上传输;探索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物联网,推进国家金质工程一期质监业务管理系统应用,促进全省系统行政管理、执法和检验检测信息化。

44.完善河北质监网站,增加网上办事大厅、民意征集、在线调查、在线访谈等栏目,提高河北质监网站服务公众的能力。

四、加强县级局建设,为维护质量安全提供组织保障

(一)狠抓基层领导班子

45.落实关于加强县级局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规定,配强基层局领导班子,特别是县级局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班子业务能力建设,提高质量安全监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6.县级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监管一线,“一把手”深入一线的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30%,其它班子成员深入一线的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40%,确保各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

(二)狠抓基层监管队伍

47.市、县两级按照省局的规定,保证人员到岗、明确分工、进入角色,确保食品监管有人抓、有人管。

48.抓好监管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审核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和应对媒体能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待岗。

(三)狠抓基层监管保障

49.省局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优先足额保证监管经费支出,市县局要优先保证经费。市、县局要争取当地政府足额拨付食品安全抽检经费,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

50.市、县局统一调配使用交通、通信、办案装备,为安全监管提供装备保障。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快速检测设备,提高风险监测能力。

(四)狠抓基层监管人员责任落实

51.按照层级管理、属地监管、区域分责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管职责、任务和权力,做到职能明、责任清,确保责任可倒查、追责可到位。

52.省局制定《基层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责任追究办法》,市、县局抓好本系统、本单位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对追究不力的,省局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人员的责任。

53.省局制定基层质量安全监管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建设标准,对监管工作突出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干部选拔使用上要优先考虑,弘扬令行禁止、敢打必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激发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动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为维护质量安全提供作风保障

(一)加大机关管理标准化建设力度

54. 制定《关于全系统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围绕确保机关精确、高效、协同和可持续运行,与信息化、文化和系统化建设相结合,以精细化为着力点,开展单项管理工作达标活动,重点在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岗位责任管理、督查督办管理、考勤管理等5个方面实现提升。

55.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建设标杆型单位,发现和培育典型,制定标准,全面推广。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陶冶情操、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促进发展。

56.加强新闻宣传,开拓“两个平台”,组织好河北日报每半月一次“质量兴省”专版、河北电视台每周一次“质量关注”栏目宣传;扩大“四个阵地”,做好中国质量报每月一次专版的宣传和中国质量技术监督定期采访报道,办好河北质监内参和河北质量监督两个内刊,树立系统良好社会形象。

(二)加大依法行政建设力度

5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制修订《河北省质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河北省质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质监局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实施意见》,完善省局已有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形成一整套完备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

58.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省局至少开展一次、各市局至少开展两次系统行政执法大检查,全面查找并整改行政执法存在问题,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59.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审批工作,建立“谁审批、谁负责”的许可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继续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管理,促进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加大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力度

60.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与建设学习型机关、业务工作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61.开展“监管到位做表率”活动,注重发挥一线党员干部在落实监管职责、破解监管难题方面的表率作用,推进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开展“执行有力争先进”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技术引领当先锋”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技术机构建设紧密结合,促进技术机构学技术、学业务良好氛围的形成,提升技术机构核心竞争力。

(四)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

62.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管,整体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

63.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增强服务科学监管、维护质量安全、保证系统健康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水平,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和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