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30.12.2016  20:0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

  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6〕36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6]915号)精神,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市场供应,繁荣节日市场,促进扩大消费,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当前,我省商品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但影响市场平稳运行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据预测,今冬明春可能出现低温雨雪雾霾等极端天气,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影响不容忽视,保证市场供应工作尤为重要。各市商务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部门间协调合作机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保供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市场供应稳定。

  二、增加市场供应,积极落实货源。要根据春节居民消费特点及变化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搞好产销衔接,拓宽货源渠道,增加库存数量,组织适销对路产品,特别是优质、绿色、安全的农产品,以丰富节日市场,切实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稳定。少数民族地区要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习惯,积极落实清真食品等生活必需品货源。要加强储备商品管理,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调运准备,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满足人民群众节日需求。

  三、抓好消费促进,推动消费升级。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扩大居民消费。要结合本地文化风俗和产业特色,积极搭建消费促进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促进供需有效对接。要加强对消费促进工作和消费热点趋势的宣传,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理性、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为扩大消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行业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加大春节和“两会”期间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储油库等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要督导辖区内加油站切实加强散装汽油销售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安全。二是强化对容易引起人员滞留拥挤的重点区域和电梯、消防通道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督促举办各类商业促销活动的企业执行审批报备制度,严防踩踏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各级商务部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五、加强市场监测,做好舆论引导。要切实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结合节日期间市场供求、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将本地区市场监测信息、商品供求信息和保供措施等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消费预期。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要求,2017年1月24日至2月2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相关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平台生活必需品监测版块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月2日上午11点前,通过商贸流通业统计版块报送1月27日至2月1日销售数据。各市要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同时做好市场运行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春节市场监测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节日市场总体运行情况,包括市场特点、消费热点、主要商品价格变化和客流情况等,并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2)节日期间(1月27日至2月2日)重点零售、餐饮企业销售和经营情况,并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各市要在辖区内选择规模比较大的零售商场(超市)和餐饮企业各5家,并将所选企业节日期间分行业的销售额合计数及去年同期数同时报我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3)节日期间采取的促销措施。请各市将本地节日市场保供工作落实情况和春节黄金周市场综合情况(销售情况、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分别于2017年1月8日12点前和2月1日中午12点前报我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2月1日当日销售额可进行有依据的推测。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联系人:王茜  刘宏连 

    联系电话:0311-87909675,87909515 

    传    真:0311-8790967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河北 省商务厅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