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通报2016年以来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23.06.2018  02:15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周欣艳 刘小林)6月14日,在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上,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王桂海通报了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2016年至2018年5月底,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万多件,行政应诉案件1.3万余件。同时,就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综合纠错率达34.9%

 

2015年5月1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增长,2016年至2018年5月底,全省各级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634件,较《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年平均增长74%。在办理的14634件案件中,受理13560件,受理率为92.7%,审结12350件,审结率91%。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依法公正原则,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直接纠错的占审结案件的21.7%。同时,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为目的,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凡是依法符合调解条件的,坚持案前、案中、案后全程调解,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间接纠错的占审结案件的12.5%,综合纠错率34.9%,比2015年上升5个百分点。

 

加大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出现井喷式增长。据统计,自2016年至2018年5月底,全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233件,其中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应诉约为8430件;复议机关应诉的1030件;共同应诉的3773件。目前,行政应诉案件量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量基本持平,而且,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应诉任务占到总应诉任务的三成左右。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又对此作了细化,规定除特殊情况外,8种情形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自2015年以来,省政府加大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推进力度,列入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逐年加大分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从原来的很少出庭,已经发展到有的能够主动出庭的阶段。省直部门的厅级领导、设区市政府的副市长都曾出庭应诉,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出庭应诉的就更多一些。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应诉化解行政争议功能

 

为解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王桂海提出,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依法科学决策,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对行政复议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发现的错误行政行为,要及时进行改正,主动变更或者撤销违法或者有瑕疵的行政行为,积极做好调解和疏导工作。要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和《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要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考核力度,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显著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配齐配强行政应诉人员。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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