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习近平传播五大发展理念的足迹

21.12.2015  16:5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我国30多年改革发展经验、科学分析国内国外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上提出的面向未来的发展理念,是对中国及世界发展规律的新认识。2015年习近平百忙之中,用时16天,对云南、陕西、浙江、贵州和吉林五个省进行考察调研;用42天时间,8次踏出国门,出访四大洲10个国家,参加9次国际会议,是就任国家主席以来出国次数最多的一年。2015年习近平无论是国内考察还是国外出访或出席国际会议,他无时不在传播和解读五大发展理念。“学习中国”小编为您略作梳理,让我们共同学习。

图为:2015年6月16日下午,习近平在遵义县枫香镇花茂村同村民座谈。

一、传播创新发展理念的足迹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因此,创新居于五大发展理念的首位。2015年,无论国内国外,创新都是习近平讲话中的高频词。

2015年,考察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开发区,是习近平五次国内调研的“必备项目”,并次次传播创新理念。

1月20日,习近平走进大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扩大出口等情况,他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制造水平,扩大产品出口,优化市场服务,牢牢占领产业发展制高点。在参观白族企业家马伟亮创办的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时,看到企业短短10多年里就能生产多种载货汽车,正在研发电动汽车,产品畅销东南亚。习近平说:“汽车市场竞争激烈,希望下一步不断创新,通过创新赢得市场、赢得发展。

2月15日在中科院西安光机所调研时,习近平对科研人员说“转方式调结构,首先是创新驱动。我们的科技创新同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差距,当年我们依靠自力更生取得巨大成就。现在国力增强了,我们仍要继续自力更生,核心技术靠化缘是要不来的。”他强调:“核心技术靠化缘是要不来的,必须靠自力更生。科技人员要树立强烈的创新责任和创新自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国际科技发展制高点,努力多出创新成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多作贡献。

5月26日视察位于杭州高新区的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习近平指出:“企业持续发展之基、市场制胜之道在于创新,各类企业都要把创新牢牢抓住,不断增加创新研发投入,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培养创新人才队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市场需求有机衔接,争当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军。”习近平对科研人员表示:“人才是最为宝贵的资源,只要用好人才,充分发挥创新优势,我们国家的发展事业就大有希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指日可待。

6月17日,习近平在贵阳考察时强调:“面对信息化潮流,只有积极抢占制高点,才能赢得发展先机。要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入融合,必须在信息化方面多动脑筋、多用实招。我国大数据采集和应用刚刚起步,要加强研究、加大投入,力争走在世界前列。”2014年以来,贵州省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创建了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大力发展数据中心。贵州省立足自身优势,积极创新产业链条,在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域已居国内前列。

7月17日,在吉林东北工业集团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考察时,习近平指出:“创新是企业的动力之源,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管理是企业的生存之基,必须抓好创新、质量、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掌握主动。

今年9月习近平在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指出:“我们要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11月访问新加坡时,习近平指出:“中国正在主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抓紧制定‘十三五’规划,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今年11月在土耳其举行的G20峰会上,习近平指出:“推动改革创新,增强世界经济中长期增长潜力。”他强调:“未来5年,中国将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今年11月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指出:“坚持推进改革创新。”“亚太在这方面要走在世界前面,努力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路径。” 他同时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将加快改革创新,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着力解决发展进程中的难题,培育发展新动力,打造发展新优势,创造发展新机遇。”“我们将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我们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发展着力点更多放在创新上,发挥创新激励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