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出现五大变化

17.06.2016  06:40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2016年中招政策出台。今年的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出现了初中往届毕业生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学校由原来的10所增加到14所等五个变化。

2016年我市中考招生政策中出现的五个变化是:

一、初中往届毕业生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含社会力量办普通高中)、5年制大专(含“3+2”)及学前教育专业。

二、主城区招收分配生的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由20所调整为19所,精英中学不在列入其中。

市1中、2中、4中、二中西校区、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一中东校区、师大附中

三、自今年起,鹿泉、栾城、藁城、晋州、新乐等17个县(市)区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自行划定各自区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报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统一进行公布。

四、对于超计划招生学校的校长依规依纪给予违纪处理或给予学校办学许可年检不合格处理,同时按照超计划招生数量核减次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五、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学校由10所增加到14所,新增了13中、20中、22中和38中4所特色高中学校。

公办普通高中6所: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石家庄市第二中学、河北正定中学、河北辛集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等
公办特色高中8所:石家庄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

此外,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务必于6月23—24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http://www.sjy.net.cn/ )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根据报考条件选择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中考成绩公布后,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中考成绩高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达到试点学校确定的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后,试点学校予以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学生不需填报中考志愿。(作图:在中招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或试点学校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合格前提下,艺术特长生中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体育特长生中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50%)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应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被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