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市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情况的报告

07.08.2015  11:39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以实现注册登记便利化为目标,以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有效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进一步激发,全市市场主体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为全年经济稳中向好发展积蓄了源动力。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新登记市场主体情况。截至2015年6月末,全市今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共计63367户,同比增幅37.01%,高于全省平均增幅6.25个百分点;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注册资本1030.54亿元,同比增幅43.5%。

   (二)期末实有市场主体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达到503193户,首次突破50万户大关,占全省总量的近五分之一,注册资本(金)达到8707.97亿元。其中,作为最重要市场主体的内资企业总量达到163947户,占全省内资企业总量的近四分之一,注册资本(金)8180.3亿元;个体工商户328792户,资金数额274.26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0454户,出资总额253.41亿元。

   截至6月末,我市内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登记数量和实有总量均居全省各设区市第1位。   

                      二、主要特点

   (一)新登记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增长。从新登记数量看,除受春节假期影响,当月新登记市场主体较少外,其他月份新登记数量均保持平稳快速增长。从增速看,个体工商户增速已超过企业增速。分析其原因,一是改革红利充分释放,企业增长迅速,基数增大。2014年全年新登记企业37801户,2015上半年新登记企业23257户,高于去年半年增量,但因去年同比基数增大,导致增速低于个体工商户。二是改革进入深水区,从前期重点释放企业活力的注册资本改革转变为面向全部市场主体的“先照后证”改革,从而激活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热情。三是今年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了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在深化改革、降低门槛、便利准入的同时,大力查处无照经营,大量无照个体工商户转为有照经营,既规范了市场秩序,又促进了个体工商户较快增长。

   (二)第三产业加快发展。2015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内资企业中三次产业户数占比分别为2.30%、19.46%、78.24%,第三产业发展最快。第三产业各行业中,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占比靠前,分别为37.67%、11.87%、8.0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3.6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占1.6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占1.11%,较改革前均有所增加。可见随着我市转型升级的深入开展,第三产业科技含量不断增加,同时居民服务、文化、体育、娱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行业不断增加,丰富着百姓生活。

   (三)个体私营经济继续领跑市场主体发展。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活力,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继续占据领先地位,成为市场主体发展的主要力量。截至2015年6月末,全市个体私营市场主体户数达到477026户,注册资本(金)达到6405.54亿元,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4.8%和73.56%。2015年上半年,全市新增个体私营市场主体62103户、注册资本(金)949.16亿元,分别占全部新增市场主体的98%、92.1%。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缓。农民专业合作社走过初期的高速发展阶段,目前发展速度放缓,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经营不规范,地方政府有序控制其发展所致。今年上半年,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同比下降85.8%,出资额同比下降83.12%,增速明显放缓。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仍继续增长,实有户数保持在1万户以上。

   (五)区域发展存在差异。2015年上半年,石家庄市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为63367户,其中市区(含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下同)共登记43726户,占全部新登记量的69%;其他各县(市)共登记19641户,仅占全部新登记量的31%。

    三、我市市场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市场主体总量有待增加。市场主体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石和源动力,市场主体的数量、结构及其变迁,反映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变迁及未来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市的市场主体数量虽然有了快速发展,但与一线城市的市场主体总量相比还明显不足。因此,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促进市场主体总量增长仍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市场主体发展不平衡现象有待改善。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农村企业数量尤其是规模,与城镇相比发展明显不足。因此,建议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为重要着力点,建立完善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激励机制,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因地制宜的鼓励发挥本地优势做大做强本地产业。

    (三)企业整体竞争力有待增强。近年来,我市企业的数量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目前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大规模集团化企业较少。截至2015年6月末,我市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企业3.71万户,占全部企业数量的22.65%,其中注册资金亿元以上的企业1170户仅占全部企业数量的0.71%,这与发达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建议不断优化企业发展软环境,招大商、引大资仍是我市需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

    (四)改革配套制度有待完善。建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角度,为基层商事制度改革提供法律、制度支撑,以解决基层政策与上层政策相抵触的难题。例如:“三证合一”改革中,我市为提高登记效率,减少行政成本,规定各部门实行电子信息互认、登记信息共享,无需扫描上传登记档案,但是国家和省质监、税务部门暂未达成一致意见。大量扫描上传造成了网络传输拥堵,影响登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