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法院:用“心”挽救未成年人

23.07.2014  20:12

      平泉县法院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用“”挽救未成年人。

      一是信访接待热心。该院立足司法为民,开展便民服务,接待未成年人家长避免冷、横、硬、推。为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对诉讼风险和法律后果等温馨提示。同时认真做好受害方的接待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受害方宣传法律政策,不厌其烦地疏导劝解,缓解受害方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对立情绪。

      二是解答咨询细心。对于咨询求助的群众,细心答复,春风化雨,娓娓道来。认真倾听,并给以明确及时的答复,使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真心实意地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悔过、改造、成长的外部环境。

      三是调解案件专心。对于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伤害、损失的案件,专心致志进行调处,促使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协议,为从轻减轻处罚创造条件,息事宁人,把赔偿问题化解在判决之前。四是判后答疑真心。面对法院判决后,有些当事人不愿通过上诉审程序而愿直接上访的新情况,在审判庭宣判后,面对部分当事人的困惑和疑问,坚持判后答疑制度,向当事人明法析理,答疑解惑,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