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环保局四举措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03.04.2015  11:06

    为了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平山县环保局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及电话征求意见等三种方式征求全县80余家“小微”企业对当前环保工作的意见。并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对企业扶持的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通过措施落实,进一步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一是加强纪律约束,提高工作效率。把长期以来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定化、制度化。开展岗位培训和竞争上岗制度为重点,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打造良好的环境执法环境。

二是突出为大局服务的主旋律,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环保职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为企业提供污染治理方面的服务;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引导企业积极争取污染治理资金,以此推动污染治理进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是下发“明白纸”,宣传环保政策。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标准、时间和结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

    四是采取座谈、现场督导等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全面完成国控企业、市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小微”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查。并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小微”企业发展低碳环保工艺,提升企业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竟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