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10.07.2014  16:06

    今年以来,平山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全面维护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变事后处理为超前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杜绝环境隐患。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建立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健全跟踪监管制度。加大对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试生产、逾期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辖区内各污染源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建立环保档案,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同时,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比如按照季节特点,开展春秋季扬尘、夏季气味与噪声、冬季锅炉烟尘等综合整治;按照行业特点,开展石材加工、石粉加工、建筑施工等扬尘和噪声综合整治等综合整治。 

    三是强化危险废物及辐射源管理。把涉重企业、危废产生企业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医疗垃圾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将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作为新上医疗诊所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实施安全许可证制度,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减少辐射环境安全隐患。 

    四是高质高效处理信访案件。对历年来信访案件进行汇总,分析信访主要情况及其成因,探究信访人心里,发现信访案件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处理意见建议,分门别类地制作信访典型案例,下发到各科室进行学习、研究;制定《信访工作制度》,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实施跟踪回访,提高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