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环保局三项举措严格执法

28.03.2016  11:23

为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提高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意识,郓城县环保局采取了集中执法、错时执法、交叉执法等新举措,对偷排乱放及超标排污的重点监管企业一律按上限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一律严查严办。

  一是实行集中执法。抽取各中队精干人员组成执法小组,并配齐监察车辆及取样取证器材,联合公安、供电对区域内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集中整治。集中行动的时间、监察对象、监察方式均临时决定,不事先通知,严格落实保密措施。

二是实施错时执法。针对部分排污企业“钻”管理空档,利用时间差和环境执法人员“打游击”,导致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公休日环境质量起伏变动的现象,我局环境执法监察执法人员,实行错时执法制,打破正常的检查规律,采取晨查、夜查与双休日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重点针对工业园区和群众日常举报投诉环境问题比较集中的企业,充分发挥“错时制”监察的优势,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通知地实施飞行突击监察,避免“变脸”现象。   

三是实行交叉执法。为有效避免惯性思维执法、人情执法和经验性执法形成的监管盲点,不定期对监察大队、环保所的执法人员进行轮岗,交换执法监察区域,形成相互监督、查漏补缺的执法局面,切实消除监管盲点和避免人情化执法,促进依法行政。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