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法院:抓好司法公开细节实施确保良好效果

13.08.2014  19:00

      平乡法院紧紧围绕深化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完善司法公开网络平台,以制度规范化为原则,认真抓好司法公开各个细节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强化“人人有责”的司法公开意识。按照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所说的“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树立公信的前提,公开是打消当事人疑虑的最好方法”为总引领,把强化司法公开的主动意识作为干警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全院开展 “零死角”教育,着重转变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司法公开工作由被动变主动、由内部公开向外部公开、由部分公开向全面公开的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及司法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监督、管理措施,指定司法公开工作的负责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做到司法公开人人是主体,人人有责任。

      构建“阳光透明”的三大公开平台。依托信息化建设,下大力气建好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审判流程管理及执行信息上网三大公开平台。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有序推进、科技助力、逐步拓展的原则,

      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通过完善审判管理系统建设和网上办案管理,狠抓“节点管理”及审限管理;严守文书上网依法、及时、规范、真实 “八字原则”,明确了上网文书上网期限及逐层审查的流程;严格执行案件立案信息、执行程序变更信息、执行措施信息、执行财产处置信息等全录入原则,强化执行时效审查,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知情权,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实现“便捷高效”的信息化应用。目前,该院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及法院信息化基础建设日趋完善,熟练应用信息化是实现高效、全面司法公开的关键,对此,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信息化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完善基础建设,保障信息化应用的设施到位,技术保障到位,并将信息化应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信息化应用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庭室各部门信息化应用情况,以公开监督促进普及应用。同时,营造良好的信息化学习氛围,将专家培训与干警互助互学相结合,将整体流程操作学习与基础应用学习相结合,将系统学习与分职能学习相结合,提高全院信息化应用水平。

      拓展“触手可及”的司法公开途径。积极拓展、创新司法公开途径,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平台广泛公开司法信息,接受监督。3月份,利用县电视台和《滏漳河畔》报刊等媒体,对拒不执行判决的17名“老赖”进行曝光及信用惩戒;7月份,以视频、音频、图文、等方式对两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实施同步录音录像,进行庭审直播;6、7月份,先后两次组织法官深入农村,对两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既教育了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又广泛接受了社会监督,取得了良好的司法公开效果。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