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吴帮忙:卖房没过户多出二套房税 这个税费该谁出

03.04.2016  10:06

许大姐去年为孩子上学买了一套房子,这也是他自己的第一套房子,可是她却掏了二套房的购房税,这事为啥呢?

几年前,许大姐依据当时政策,申请下来一套经济适用房,在办完了所有手续后,但是当时家里出现一些问题,付完首付之后,无力偿还余下的贷款,无奈之下把已经办完手续的房子,转让给了表姐。按照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才可以过户,并且购买人在过户的时候,还要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所以当时签完合同后,许大姐的房子还在他自己名下。

着急孩子上学,无奈之下,许大姐在以前的住房没有过户给表姐的情况下,又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按照政策规定,第二套房需要缴纳税款一万七千多元。

许大姐告诉帮忙记者,他过户的钱都是找亲戚朋友借的,这些钱对他来说是不小的负担,她觉得是由于表姐那套房子没有及时过户造成的,所以希望表姐出一部分钱。

表姐只同意承担一部分税费,与许大姐的预期有不小的差距,她无法接受,与表姐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找到了帮忙记者,希望帮忙调解一下,随后我们也电话联系了许大姐的表姐。

许大姐的表姐表示自己手头也不宽裕,并且她买许大姐房子还有其他原因。

听了半天,帮忙记者理出来点头绪,原来里边涉及不少家务事,许大姐购买的房子是表姐母亲以前的房子,中间还涉及到一些家里其他的问题,她表示不是一句两句话,能跟记者说清的,她们也打算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要等当事人都回来。

现在的问题主要,就是许大姐认为自己购买新房子产生的税费应该是自己掏还是表姐掏的问题,产生了异议,针对此事我们也咨询了栏目的法律顾问。

我们也把咨询到的结果,告诉了许大姐,她表示会考虑考虑,等到跟表姐协商之后,还做打算。毕竟都是亲戚,我们也希望他们能坐下来好好谈谈,把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