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重点乡镇必须配备安监站长
为进一步提高石家庄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水平,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益,近日,我市出台《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从组织结构、人员待遇、装备保障等方面入手,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意见规定,安全生产重点乡镇和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必须配备安监站长,安监站长人选应熟悉安全生产工作。乡镇政府要安排培训专项费用,加强乡镇安监人员培训,定期组织乡镇安监站人员参加市、县组织的执法培训,确保安监人员100%持证上岗。
加强乡镇安全监管经费装备保障。乡镇安监站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乡镇安监站要达到有办公场所、有一套现代化办公设备、有执法车辆(辖区范围较小的城区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有录音摄像取证设备、有必要的现场检验检测装备、有个人防护装备的“六有”标准。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持续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比例,不断改善基层安全监管条件。
基层安监员是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沿“士兵”,他们又将负有哪些责任呢?意见规定,除了常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任务之外,还要建立并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账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台账;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台账并认真落实等。
意见进一步明确,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承担全面领导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行政问责,意见也做了严格规定。(记者 吴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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