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沧州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

15.02.2015  19:21

  

  13日,中国共产党沧州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商黎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毫不松懈深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新形势下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和特邀咨询、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等出席会议。

  商黎光指出,过去的一年,市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持续高压惩治腐败,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商黎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高度,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述和新观点,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反腐败斗争也进入了持续发力的新常态,呈现出“从严趋紧”“高压威慑”“长常持久”的特征。把握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就是既要推动发展,又要严厉惩处党内腐败分子。总体上看,我市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不敢腐”的氛围只是初步形成,不正之风随时都有反弹回潮的危险,影响制约反腐败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亟待破解。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反腐败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定的政治定力和政治立场,更加清晰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商黎光强调,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明代思想家薛瑄曾将清廉分为上中下三等。首先,“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就是最基本的要求,做到不违反党纪国法,不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和日常交往中时刻保持底线思维,不为各种诱惑所扰,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其次,我们要时刻意识到岗位的特殊性,如果行不正、站不直,不仅是对我们自身形象的损害,而且会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及形象带来影响,这就是“尚名节而不苟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见理明而不妄取”,真正因为明理而清廉,因为尚志而清廉,因为修养而清廉。各级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坚持“吾日三省吾身”,经常照镜子,打扫自己的思想尘埃,干干净净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实实在在做人,用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职业和良知的清廉自守,书写昂扬正气。

  商黎光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好作风,就是从立规矩、执行规矩中一点一点抓出来的。干部出事,多是自身放松了要求,闯了党纪的红灯、越了法律的底线。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各级干部要做“新三种人”。一是“明白人”,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清醒人”,不为传闻谣言所惑、不为杂音噪音所扰,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坚决抵制、坚决斗争;三是“带头人”,坚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行动上当好表率。

  商黎光要求,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方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对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办。一方面,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厉惩治“小官巨腐”问题,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同时,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商黎光特别强调,在用人问题上,市委的态度是一贯的,就是任人唯公、任人唯贤、任人唯绩,决不允许违背干部原则、违背组织纪律、违背规定程序。今后,要把整治用人上的腐败,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而且要倒查责任,真正让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有市场、受到惩戒。

  商黎光强调,务必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做到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党委要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推动主体责任扩面和下移,横向往部门拓展,纵向往下级延伸。

  商黎光要求,要毫不松懈深化作风建设。破除“四风”顽疾,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围绕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战略部署,推进“五城建设”,打造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升级版”。各级干部都要把心思和精力聚焦到加快沧州发展上来,把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到真抓实干上来,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大事要事,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一年见成效,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期望。

  商黎光强调,打造从严治党的新常态,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深入推进“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党和人民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意识,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高尚的操守、更加严明的纪律,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寿平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以及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扎实的举措落实责任,以整风的精神纠正“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以机制制度的创新约束权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推进“五城建设”,打造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升级版”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会上,李寿平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东光县委、市教育局、沧州医专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沧州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市纪委委员30人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