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社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30.09.2015  16:06

 

近日,邯郸市供销社召开了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市社直属单位经理、党委(支部)书记、纪委书记以及市社有关处室负责人。

会上,首先观看了廉政教育纪录片《新时期职务犯罪的九大警示》。纪录片用大量鲜活真实的案例为大家揭示了新时期职务犯罪的九大警示:一、事后感谢也是受贿;二、“朋友会成为温柔的陷阱”;三、为单位谋利益也会成为犯罪;四、集体研究不是“挡箭牌”;五、“特定关系人”受贿既害人也害己;六、利用职权交易和入干股是变相受贿;七、利用职权合伙办公司不能掩盖受贿罪;八、利用“影响力”也会构成受贿罪;九、牵线搭桥构成介绍受贿罪。

市社纪委书记温晓云宣读了《关于市供销社房地产开发公司原经理冯运良挪用公款的通报》和《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温晓云强调,冯运良案件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腐败案件,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教训沉痛深刻。市直各单位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1、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袭,时刻保持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讲规矩、守纪律。2、各级党委(支部)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推进市社反腐倡廉建设。3、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为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市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邢乃玉代表市社党委与市社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强调了以下几点内容:一是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从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坚持从严律己,切实筑牢防线。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

最后,为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市社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任郭安同志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传达好这次会议精神。二要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三要严守廉洁自律规定。

此次警示教育大会的召开,目的明确,意义深远,效果明显。与会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更好的贯彻中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精神,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了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