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督查中心三“落实”加强环境执法

14.04.2016  10:52

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监管力度,督查中心做到三“落实”加强环境执法:

一是“严”。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排除环境安全隐患。通过日常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二是“廉”。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约束环保执法人员,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严于律己、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服务意识。

三是“学”。认真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学习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环保法律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环保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