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办学校严禁变相“掐尖”选拔生源

22.03.201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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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管,维护石家庄市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日前,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民办学校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期同步面向社会自主招生。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提前组织招生(包括提前进行招生宣传、承诺录取学生);严禁超范围、超计划、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选拔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外语特长、体育艺术特长等名义招收特长生;严禁借课改实验、小初衔接等名义进行或变相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

今后,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民办学校借公办学校名义招生,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得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照顾分班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自立项目、违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切实做好均衡分班工作;严禁民办初中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首席记者李云萍)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