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 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17.07.2017  23:55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会上了解到,我市2017年主城区普通高中和市教育局直属驻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依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及所填志愿,采取“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已于7月16日圆满结束。

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各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分别为:一中,一统线610 二统线 594;二中,一统线620 二统线 600;辛集中学,一统线581 二统线 569;正定中学,一统线603 二统线 594;实验中学,一统线586 二统线 579;十五中,一统线564 二统线 539;二十四中,一统线579 二统线 570;师大附中,一统线587 二统线 548;四中,一统线549 二统线 507;二中西校区,一统线572 二统线 559;六中,一统线527 二统线 485;九中,一统线558 二统线 505;十中,一统线530 二统线 488;十七中,一统线573 二统线 558;十八中,一统线549 二统线 519;二十二,一统线540 二统线 512;二十三中,一统线546 二统线 515;二十七,一统线576 二统线 546;四十一中,一统线545 二统线 513;四十二中,一统线606 二统线 575;石家庄外国语学校,一统线603 二统线 568;一中东校区,一统线590 二统线 585;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一统线571 二统线 548。

普通高中各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师大实验中学481;十二中469;十三中479;十六中478;十九中500;二十一中469;二十五中482;二十八中487;三十八中478;四十九中460。

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按照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校际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学生,均须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有关规定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不符合规定和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