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就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答记者问

12.06.2015  14:31

    石家庄日报首席记者 李云萍

    随着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时间的临近,“我们家属于哪个学校片区”、“孩子符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报名需要准备哪些证件”等问题开始引起广大学生家长的关注。6月11日,记者专门走访石家庄市教育局,就2015年石家庄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进行了采访。同时,首次向社会公布2015年我市市内五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划片范围,希望能为广大家长提供参考。

    记者:我们知道,2015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那么,“就近入学”有没有条件?

    市教育局:“就近入学”需要满足一定的户籍、房产条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文件精神,我市规定,“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其中,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中我市还制定了更加人性化的规定,即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