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期完成环保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

13.07.2015  11:31
今年以来,我市在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中,注重加强调度和督导,认真安排部署,目前已按期完成第二阶段工作。3月27日、4月30日,张业副市长、郝竹山副市长分别就环保大检查工作进行调度和再动员、再部署。5月19日,石家庄市政府在鹿泉区召开石家庄市环保工作现场观摩暨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郝竹山副市长对环保大检查和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调度。郝竹山副市长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环保大检查方案和细则,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突出重点,按时、保质、认真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认真学习鹿泉区、矿区在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查找不足、对症下药、狠抓落实,继续深化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4月上旬和5月上旬,市环保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10个督导组,出动人员200余人次,对全市环保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是否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方案制定情况、网格化环境监管、污染源清单上报和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录入准备情况等。同时,采取“三不三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直接曝光)及暗查、抽查方式,对部分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5月19日,市环保局王华平局长对督导检查中查处的问题向县(市)区进行了通报。 下一步,石家庄市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市“5.19”会议安排,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监管。 不断织密各级“网格”,彻底解决环保基层监管盲区,切实做到环境管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在监管内容上,不仅将工作重心放在重点污染源监管上,还要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小非违”企业、城乡结合部、小锅炉、垃圾焚烧等细节死角上,实行责任到人,一旦发现污染源,确保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二是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 坚持铁拳治污、铁规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以强有力的措施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对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违法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对该查不查、该处不处、该解决不彻底解决,对已查处的问题大事化小,弄虚作假的,将一律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 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参与度。按时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等相关情况,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时限定期向社会公开其环境信息,保证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