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建制五年提质

01.12.2015  12:26

    日前,在正定县常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企业职工代表和行政方围坐在一起,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计算、岗位工资最低起点等展开协商,双方陈述观点各抒己见,经过几轮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确定2015年职工每月绩效工资增加300元,年底增加一个月基本工资,工资增长幅度8.3%。协商赢得双方满意,会议室响起热烈的掌声。

    利用工资杠杆调节企业和职工关系,确保职工和企业双赢,工资集体协商是最好的办法。目前全市94%的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实现普遍建制的基础上,我市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五年计划正在稳步实施中。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赋予员工话语权。但有些企业存在“不愿谈”、“不敢谈”、“不会谈”等现象,围绕打破这一瓶颈近年来市总工会积极探索。

    2008年起,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市企业家协会等部门连续7年部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并在全国首创组建了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团,在全省率先发起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2014年以市三方名义印发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提升五年计划,通过考核评定、等级评价等措施促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我们的目标是,力争用五年时间使协商规范率和满意度达到A类标准的不低于40%。”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使工资集体协商更有“底气”,我市探索形成了党政主导的协商格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11份指导性文件;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各级党委督查室日常督察事项进行单项考核验收;工资集体协商也被纳入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体系。

    推进行业集体协商,是我市工资集体协商的一大亮点,并探索形成了三种协商模式:行业工会组织健全的与行业雇主组织健全的协商模式;行业工会组织不健全的与行业协会健全的协商模式;行业工会组织健全的与行业雇主组织不健全的协商模式。截至目前,我市市区4个行业和县(市)的57个行业签订了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5270家,覆盖职工10.1万人。(记者戴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