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将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03.11.2015  14:57

  按照省民政厅发布的《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预警信息》和《在全省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机制的意见》,经承德市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和统计局共同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起将再次提高承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此次提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2元提高到450元,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295元提高到2800元。农村低保的月补差水平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与历年相比,此次提标幅度较大。

  截至今年9月底,承德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30853户、299778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9207.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4068户、63953人,累计支出保障资金14965.9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96785户、235825人,累计支出保障金24241.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