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东在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会上强调

06.01.2016  12:20

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为加快“四个发展”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障

冯韶慧主持 蒋洪江刘智广郑广富等出席

1月5日上午,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会,听取各级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2016年相关工作,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为加快廊坊“四个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市委书记王晓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加快“四个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委副书记、市长冯韶慧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蒋洪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智广,市政协主席郑广富,市领导焦加根、李波、辛绍杰、刘书强、饶贵华、韩占山,市委秘书长张金波出席会议。

会上,王晓东与各县(市、区)委书记、廊坊开发区工委书记分别签订了《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作了书面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各县(市、区)党委和廊坊开发区工委分别汇报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王晓东指出,刚刚过去的一年,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创新载体,更加注重把握关键环节,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完善,更加注重与经济社会建设融为一体,更加注重发挥纪检系统的监督作用,呈现出抓主体责任意识更强、办法更多,干部心气鼓得更足、群众意见变得更少的良好局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深、一些配套制度不够完善、推动落实的主动性不强、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够等问题。对此,我们要仔细查找问题形成的原因,及时深入地整改落实,将这些问题切实加以解决。

王晓东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我市在推进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切实落实“一个清单”。我市出台实施的《廊坊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指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把自己的责任认准把牢,不漏项、不拖延;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按照责任清单的任务、措施、标准、时限开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坚决完成各项任务。

——严格执行“两项法规”。各级党组织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各级党委书记要带头落实“两项法规”,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惩治腐败,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将“两项法规”贯彻到具体工作当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扎实开展“三项谈话”。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充分发挥“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警示教育作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状况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严肃批评;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抽查核实、纪律惩戒等要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把握用好“四种形态”。作为一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必须正确把握、科学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成为常态,让全面执纪、从严执纪成为常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同时从源头上把住选人用人关,从严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加快廊坊“四个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冯韶慧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讲了具体意见。

会议还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