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石家庄市图书馆借阅证换新证 旧证将停用

27.01.2015  22:30

3月1日起,市图书馆旧借阅证将停止使用。没有办理新版读者证的读者,可在开馆时间尽快到图书馆办理旧证换新证事宜。

持有市图书馆旧版借阅证的读者,将所借图书还清后,可以持读者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本人押金,同时办理新版读者证。

市图书馆社会工作部主任 董英明:读者证分A、B两种,其中A证押金100元,可借3本书刊借期30天;B证押金200元,可借6本书刊借期60天。

据了解,凡是年满16周岁的公民,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户口簿等),均可到市图办理1张读者证,未满16周岁的可持户口簿或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办理1张读者证。

市图书馆日前还引进、安装了图书自助借还设备,一分钟即可完成新证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