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07.06.2016  16:49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7日

青岛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

为全面完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任务,提升我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依托城镇、服务城镇、城乡一体的发展思路,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创新发展,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协调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坚持绿色发展,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开放发展,构建国际化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持共享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把我市打造成为“产城一体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全域规划、整体布局,以《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结合农业发展实际,搭建“一轴三片、四区多点”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总体框架。

坚持产业导向。把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首要任务,重点发展粮食、特色园艺、蓝色渔业、都市型现代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六大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主导产业发展水平。

坚持生态优先。提升耕地质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和永续利用,实现农业由生产向生活、生态转变,提高城市环境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科技创新。发挥我市科技资源集中、技术人才聚集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结合,实现农业产业跨越式发展。

坚持产城融合。推进都市现代农业与二、三产业协同发展,依托大沽河流域、滨海沿线和丘陵山区,拓展农业的多种功能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产业与城市发展的融合。

(三)主要目标。到2017年,农业产业结构日趋优化,产业集聚布局基本形成,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改革实现突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2018年全面通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验收。

1.主要农产品供给保持稳定。推进农业功能区建设,持续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主要农产品保持自给有余。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20万吨左右,全市口粮自给率、谷物自给率分别维持在100%和90%以上;蔬菜总产量达到800万吨左右,花生总产量达到35万吨以上,果品总产量达到80万吨,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10万吨以上,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20万吨。

2.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追溯、执法、应急处置和品牌培育机制,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总量超过900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超过90个,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超过90个。“三品一标”认证占农产品产量比重达到70%以上,蔬菜、果茶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80%以上,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在98.5%以上。

3.现代农业支撑体系基本建成。重点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到70%,玉米机收率达到9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达到65%左右,设施农业面积达到7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例达到45%。重大病虫害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0%以上,猪鸡等主要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渔业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

4.农业产业经营体系日趋完善。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3.5∶1以上,农户参加合作经济组织比重达到40%以上,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70%以上,粮油适度规模经营达到85%以上。主要畜禽规模化养殖和渔业养殖工厂化、标准化水平达到85%以上。远洋渔业年产量超过3万吨,发展8处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加工基地。

5.农业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化肥施用强度降低到374千克每公顷以下,林木覆盖率稳定在40%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1082万立方米以上,资源和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6.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3%左右,达到390亿元,劳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7万元每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5万元左右,农业劳动力初中以上教育水平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农业基础装备水平提升工程。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的指标数。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水肥一体化推广示范面积10万亩,完成基本农田整理50万亩,建设保护性耕作示范区135万亩、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50处、标准化水产养殖场2万亩。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农业全面机械化;实施深松整地普惠制,实现适宜耕地全覆盖。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广管道输水、喷微灌等先进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相关区市选择1-2个基础装备条件好、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城乡一体发展较好的镇(街),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市农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生产功能区建设工程。推动粮油、高效设施、现代畜禽、沿海现代渔业四大功能区建设。通过耕地数量与质量保护工程,实现粮油稳步增产,稳定金色粮仓。推进蔬菜良种基地建设、高效设施蔬菜产业带建设和蔬菜市场体系建设,打造具有青岛品牌特色的绿色粮仓。推进都市型高端特色现代畜牧业建设,稳定生猪、家禽、奶牛养殖,突出发展肉牛、肉羊、肉兔养殖,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蓝色粮仓”建设,打造远洋渔业生产基地、水产健康养殖基地、渔业资源养护基地、水产冷链物流基地、水产加工出口基地、水产良种繁育基地,提升蓝色经济发展。(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健全覆盖主要农作物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实行严格的产地准出制度,将重点生产基地、示范园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地产农产品生产可监管、售后可追溯。完成15家以上养殖企业产品二维码追溯试点,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开展肉牛、肉羊、家禽定点屠宰场试点,落实检验检疫同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收储运环节的监管,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种业振兴工程。以建设种业强市为目标,深化种业体制改革,积极引进规模大、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种子企业,发展培育繁殖推广一体化的种子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新品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供种保障能力。在花生、蔬菜、蓝莓、肉兔等优势产业和特色苗木花卉上打造全国一流的种业科研创新中心,主要造林树种的良种使用率和畜禽业良种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产业融合发展工程。促进农业与加工业融合发展,在全市创建200个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建立密切合作,支持屠宰加工企业一体化经营,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促进农业与流通业融合发展,建设15个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网上交易、定单交易和电子统一结算业务,发展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促进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发展农业旅游、林业旅游、文化旅游融合及农村社会养老等新业态,培养一批高素质从业人员,重点培育20家星级休闲农业企业,建设50个精品休闲农业观光园、10个生态农业科普园、20个渔耕体验活动园,5条山地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构建“食、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休闲农业网络,满足不同层次、规模和群体的旅游消费需求。(市农委、市旅游局,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创建2000家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并建立市级名录。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行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每年培训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互联网现代农业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物联网应用园区500个、智能农机合作社200家,100万亩粮油高产示范区实现智能控制。培育年交易额1000万元的农业电商企业100家,规模化智能化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500家,农业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加快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农业技术推广,实现农业信息服务站全覆盖。加强农业政务系统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培育10万农业创客,加快催生农业新生业态。(市农委,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加强科研攻关,围绕关键环节,重点抓好农机农艺配套、膜下滴灌、快速诊断检测等稳产增产和抗灾减灾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以及商业化育种和应用技术研究。完善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根据科技部相关要求,开展“星创天地”建设,促进农业领域创新创业,打造10家农业众创空间。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建立小麦、玉米、花生、果品等10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广“专家农技人员 科技示范户 辐射带动户(1 1 N N)”技术服务模式,形成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农业发展新模式。加强基层技术培训体系建设,每年建设100处社区学校或田间学校,构建覆盖全市农村的基层农业技术培训体系。健全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农药协管员、农业信息员队伍,有效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市农委、市科技局,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农药、化肥利用率提高10%以上。改善农业灌溉水水质,实现全市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主要蔬菜、果品、茶叶、食用菌生产基地全部实现绿色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达到400万亩。全面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建设运行一批除机械化还田外的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项目。(市农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水利局,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生态保护和提升工程。大力推进造林绿化,积极开展河道涵养林、山体修复林、农田防护林、湿地修复、中幼林抚育、封山育林等林业建设工程,打造南北平衡、东西互补、城乡一体的生态间隔新格局,构建起优良的国家级森林城市生态体系。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市农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青岛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各区市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形成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督促检查资金落实、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示范区建设项目扎实推进。

(二)完善支持体系。突出农业生产资源、技术、产业发展等要素集成,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加强涉农资金整合,支持示范区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青岛农业担保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探索政银互动、银企合作、银农对接等农业金融服务新模式,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示范区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实施政企联保,扩大农保范围,提高政策性农保覆盖面。

(三)深化农村改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推进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镇级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宣传示范区建设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例,营造各方重视、条块结合、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氛围,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确保把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