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泊头市四措施做好春节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22.01.2015  01:30
  一是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组织各乡镇、街办处、经济开发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了《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泊头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以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泄漏、防爆炸、防坍塌、防坠落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三是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打击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公开处理,攻读和扩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