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0市启动不同限行措施

05.11.2014  11:47

河北各市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时间一览表

河北新闻网11月4日讯(记者常方圆)从河北省交管局获悉,河北8市将分两批启动最高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其中,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邯郸等5市于11月3日启动,唐山、沧州、衡水等3市于11月6日启动。石家庄、唐山市限行期间城市公交免费乘坐。此外,根据河北省交管局日前发布的信息,张家口市11月1日至13日实行单双号限行,承德市11月3日至12日当AQI>200时将实行单双号限行。上述10市限行均为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11月4日下午5时,记者致电秦皇岛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称尚未接到实行限行措施的通知。

限号期间,各市实行统一的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办法,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机动车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主城区实行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每日6时至24时区域限行,并停止渣土车、矿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限行车辆范围界定在城市区内道路通行的非营运客车。

营运和公益性质的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以及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和城市运行保障、绿色通道车辆不在限行范围。

对本地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各地将采取坚持劝返、劝导与处罚教育相结合、现场执法与电子抓拍相结合,做到文明、规范、公正、公开、公平。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外埠机动车,采取驶入劝导停驶、二次核查告知、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进行限行管理,确保限行措施落实到位和群众出行方便。

单双号限行期间,城市公交免费乘坐。

石家庄:11月4日6时至24时单双号限行

11月4日起每日6时至24时,通行石家庄市三环(含)以内道路,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中型、重型货车(黄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以及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

轻型、微型汽车(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

限行措施不含以下车辆: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专用车、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抢修通行》工程抢险车以及垃圾环卫、园林绿化等专项作业车;其他临时批准入市的民生保障车辆。

廊坊:11月4日至11月12日城市区单双号限行

11月4日至11月12日,廊坊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含县区)实行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含外地车。

重型货车、渣土车、黄标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以及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24小时禁行。运输非易扬尘类物品的大型货车每天6时至24日禁行。

限行不含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

保定:11月4日起每天7时至20时单双号限行

11月4日起,每天7时至20时,保定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和涞源县、涞水县、易县、涿州市主城区,实行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末位为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结束时间将另行通告。

限行不含以下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及大型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邢台:11月4日至11月12日每日6时至24时单双号限行

11月4日至11月12日,每日6时至24时,邢台市在市区滨江路、邢州大道、百泉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含上述四条道路)范围内,实行单日单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的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

重型货车、渣土车24小时禁行。中型货车、轻型货车6时至24时禁行。

限行期间,准许以下车辆在限行区域内通行,不受单双号限制: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租用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燃气及电动等新能源汽车;邮政专用车,快递专用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环卫专项作业车,园林专项作业车,银行运钞专用车,养护专项作业车、执行紧急勤务的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运输鲜活绿色产品的机动车,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地机动车及遇有紧急情况的机动车,可办理通行证通行。

邯郸:11月4日起城市区单双号限行

11月4日起,邯郸城市区实行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

重型货车、渣土车24小时禁行。中型货车、轻型货车6时一24时禁行。

限行不含军队、警务、应急指挥、环境执法、急救、消防、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公交车、出租车、外地车辆 各小区保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切实负责到位,及时通知辖区居民。

唐山:11月6日起每天7时至19时单双号限行

唐山市将于11月6日起对现行的机动车三个尾号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每天7时至19时,唐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对非营运小型汽车(含小型货车)、摩托车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限行包括临时号牌、外地号牌。

唐山市市区及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含持有通行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10月31日唐山市政府发布的《关于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4]8号)规定的其他限行措施继续执行。

单双号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限行措施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沧州:11月6日起每天7时至20时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11月6日起,每天7时至20时, 沧州本市牌照的车辆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限行取消日期另行通告。

限行区域为沧州市区迎宾大道、黄河路、长芦大道、永济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以内区域。

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特殊情况办理通行证的除外。

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规定同时执行。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衡水:11月5日12时至11月11日24时单双号限行

11月5日12时至11月11日24时,在衡水市主城区外环路以内区域及各县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含临时号牌。

黄标车、无标车、重型货车、中型货车(黄牌)、商砼车、渣土车全天禁行。轻型、微型货车(蓝牌)、危化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行。

限行不含以下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及大型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11月6日0时前,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进行劝返,11月6日0时后按照闯禁行进行处罚(100元罚款、不扣分)。对不听劝阻、暴力抗法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对外地车辆以劝返为主,暂不实行处罚。

张家口:11月1日至13日单双号限行

11月1日至13日,每天0时至24时,在张家口辖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承德:11月3日至11月12日AQI>200时单双号限行

11月3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当承德市大气污染综合指数超过200(AQI>200)时,限行办法为单日单号行驶、双日双号行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执行。